
- 索 引 号:LY07207-04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综〔2025〕2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3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根据省、龙岩市、漳平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统一部署,按照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省局、龙岩市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25年5月—12月在全市组织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紧盯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严肃查处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通过开展“你拍我查”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鼓励群众拍摄涉嫌违法行为,收集和掌握一批违法问题线索,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规范一批营销行为,维护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整治措施
(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的功效,夸大药品功效疗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行为。依法打击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的“坑老”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你拍我查”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线索,确保12315、12345热线平台及漳平市场监管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回应处理涉老领域有关药品、保健品类的投诉举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从速从严处罚。
(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股、价监股、消保股依职责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及其他保健产品违法广告行为。加强涉及老年人的药品、保健食品及其他保健产品广告监管,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制度,依法惩处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禁保健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效,防止保健食品“神药”化。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外包装中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非法添加,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严厉查处保健产品外包装上标识标注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以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实施销售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质量监督股、消保股依职责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开展全市系统内部自查自纠。杜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等问题。发现本系统内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置。
(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股牵头自查,驻局纪检组依职责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5年5月20日前)。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市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细化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以及进度安排。做好舆论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开展“你拍我查”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线索。开展全局内部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5月-10月)。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检查,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网络巡查等方式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发现本系统内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委部门。市局相关股室要加强对业务条线的督促指导,共同研究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各业务条线的突出难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12月)。各有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要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炼。通过整治堵塞制度漏洞,提出改进工作、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将整治行动中提炼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升级为长效监管制度,推动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监管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强化落实举措。组织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2025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举措。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在市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落实打击整治阶段的工作要求,紧盯重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动整治工作。
为更好推动整治工作。成立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强化分类处置,加强分析研判。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要依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及时对“你拍我查”活动征集到的问题进行研判和分类处置。属于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制范围的,对存在苗头性隐患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提醒规范经营;对查实违法违规行为,要从快从速核查处置。加强行刑、行纪衔接,推动实现线索双向移送处置,积极解决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章立制。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行动期间,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应于每月19日前(遇法定节假日提前)通过OA邮箱向局反不正当竞争股报送《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2)、《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及市场监管领域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附件3)、《问题线索备案表》(附件4)及工作情况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采取哪些措施、发现线索及处置情况、有哪些创新做法、问题及下步措施)、典型案例需附处罚决定书(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
(四)强化协同联动,及时核查线索。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职能优势,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形成市场监管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与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推动部门间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和执法联动等方面多向协同、有效衔接,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整合宣传资源,通过漳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漳平小鱼网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健康贴士等方式,提示老年人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和科学养生;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的同时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意识,营造打击虚假宣传、守护老年人权益的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及时、稳妥处置相关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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