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207-04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药〔2025〕3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3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禁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龙岩及漳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禁毒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全面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严格杜绝特殊药品的流弊和滥用事件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并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及特殊管理药品有关法律法规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动态监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着力构建特殊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全市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巩固拓展毒情形势持续向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监管、保证需求、防止流弊”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特殊药品“五专”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使用行为,防止和杜绝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特殊管理药品购销活动规范有序、顺畅有效。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各所、相关股室、大队要加强对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麻精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做到专库存放、专人验收、专账记录;购、销、存数量是否平衡;票、账、款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现金交易,销售人员是否每年接受特殊药品管理知识培训;计算机系统是否对不具备销售资质的业务员进行锁定;销售对象的资质是否齐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凭处方使用(销售)麻精药品;购进品种、数量与实际入库验收品种、数量相符。同时还要高度重视新调整的麻精药品目录,对一些新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品种要加强监管,对正在销售需要获得相关资质药品的药店必须要求其办理相关资质。
(二)加强含麻复方制剂监管。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60号)要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药品零售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三)加强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协助公安、文化等部门共同履行对易涉毒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
(四)落实“五个不放过”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开展制毒设备来源倒查工作。
(五)按要求落实好挂钩乡镇涉麻制毒重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
(六)加强禁毒宣传。通过禁毒宣传月等活动,结合麻精药品专项检查,以麻精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控宣传为重点,持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将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内容送进每个家庭,使禁毒知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对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进行宣传、培训,配合公安局等部门对禁毒知识进行宣传,确保人人知晓毒品的基本常识、毒品的危害、防范的要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我市的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
(七)积极参与市禁毒委、市禁毒办组织的禁毒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禁毒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饶凯波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二级主任科员陈乃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长苏建平担任,综合股、药械化妆品监管股、政策法规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吕榕健,联系电话:0597-3205768。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牵头组织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特殊药品进行全面排查。
2.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外信息公布。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进行禁毒宣传和特殊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良好氛围。
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4.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检查中发现的符合立案要求的问题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查处。
5.综合股:负责组织宣传工作,撰写信息,后勤保障等。
(二)进一步健全联合协作机制,提升科学监管效能。积极做好禁毒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的有机结合,加强与公安、卫健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特殊药品的依法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好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切实保证合法合理使用。
(三)各所、相关股室、大队要及时向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禁毒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附件: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禁毒工作及特殊管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禁毒工作及特殊管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饶凯波 局长
副 组 长:陈乃守 二级主任科员
苏建平 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长
成 员:刘 盛 菁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扬剑 桂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益峰 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林锦扬 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征发 溪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新彪 双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林美如 综合股股长
黄清山 政策法规股股长
吕榕健 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禁毒工作及特殊管理药品安全监管日常有关工作的上传下达、协调落实,联系人:吕榕健,联系电话:3205768。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对应岗位负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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