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4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2024〕8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托育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推进我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根据《漳平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漳政办规〔2023〕5号)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市场经营秩序,决定在全市开展托育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托育机构经营者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特别是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提供餐饮服务的托育机构在主体资格、环境卫生、原料存储、加工操作流程、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饮水安全等重点环节。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各相关股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目标,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根据工作要求,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除本部门职责范围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与其他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整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到年底,要认真开展总结活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进监管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应根据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阶段的工作时间安排,具体整治内容等,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托育机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所要强化部门协同、股所联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健部门的配合,采取联合检查、信息抄告等形式,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三)落实责任,严厉打击。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托育机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各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我市托育机构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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