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4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2024〕7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2 17:09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点题整治等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加强秋季开学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秋季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教育局要认真调查摸底,及时将校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企业、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等三类企业名单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三类企业监管。一是对校外供餐企业,严格实施提级管辖,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省局和龙岩市局将在全面复核许可条件和体系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抽查。二是加强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重点严查严控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质量。三是抓好学校食堂承包企业监管,承包经营企业应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抓好自营学校食堂监管,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并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开展秋季开学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会同市教育局,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开学前后你点我查”“交叉抽查”“守护第一餐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对其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及相关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彻底清查食品仓库,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对省、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个别学校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食堂管理不合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存在短板、三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于未配全三防设备设施、清洗消毒设备设施未配备到位或不能正常运行的,加大惩治力度,并一律通报教育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的供校头部大宗食品供应商、校外供餐单位开展约谈,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于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及行业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要运用三书一函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加大整改力度。

三、开展开学第一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积极会同当地市场监管所,指导学校采取主题班队会、主题团日、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标语、知识问答竞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加大诺如病毒等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反食品浪费宣传力度,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要加强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业务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到位。选取35家学校开展食堂原料(含是否使用预制菜)和加工制作方式公开试点工作,指导学校作出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

四、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

各学校要联合当地市场监管所,指导学校邀请学生家长等,通过沉浸式实地体验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切实感受整治前后变化,并认真听取参与者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的意见,织密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配合学校指导学校在发挥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基础上,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监管或巡查。

五、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

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也要实时把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信用信息通报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做好信息比对,统一口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舆情监测及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和掌握食品安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要围绕守护第一餐”“开学第一课”“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展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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