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400-2022-00014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食〔2022〕4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5-17 11:2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和龙岩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局2022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漳平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为主线,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问题、重点对象的整治力度,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原则,防范区域性、群体性和潜在性的食品安全风险;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重点提升企业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计划                      

(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开展风险排查。结合近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工作情况,制定我市《重点产品主要风险清单》和《主要风险整治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各所结合实际和本区域食品生产特点,深入剖析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本地区风险排查整治清单和排查整治重点产品,做好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防范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2.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加强对肉制品、糕点、食用植物油、酱腌菜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持续打击食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对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糖果(压片糖果)、果冻、代用茶、蜜饯、咖啡等重点产品,添加瘦身类、壮阳类非法添加物等重点问题,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重点对象开展排查,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问题。二是开展糕点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2021年以来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企业;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较多企业。重点关注:未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超范围生产,生产环境条件脏、乱、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标签标识不规范;生产记录不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没有落实;问题产品未实施召回,未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重点防范: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过氧化值超标等问题发生。三是开展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按市局印发的《漳平市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肉制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和产品标签等关键点管控。四是开展食用植物油、酱腌菜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打击食用植物油生产环节违法添加香精色素、以次充好、标签标识不规范、伪造生产记录等行为。检查酱腌菜生产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原料采购验收、出厂检验、生产工艺流程关键环节控制把关不严,亚硝酸盐、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

(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1.开展日常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和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2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制订我市2022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3),向社会公布并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2.开展企业自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细化自查计划、自查频次、自查目标、整改措施等自查方案,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重点检查。一是根据省局2022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计划龙岩市局牵头组织对2021年度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3批次以上不合格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其他2021年度市级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辖区内食品添加剂(复配)、包装饮用水、调味茶等食品生产的企业(名单见附件4开展重点检查,于6月底前完成,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局食品股。同时,各市场监管所、经开区分局要负责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和依法查处。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县级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抽查比例为辖区2021年末风险等级为AB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有数的5%

5.检查事项。监督检查事项应包括食品安全自查、食品生产企业资质、前次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组织生产情况、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检验能力和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各所可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监督检查事项和内容。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管理

按省、市食安办提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培育地方特色食品品牌,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1.继续开展小作坊普查建档。实施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辖区小作坊名录库和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定期汇总小作坊总体情况。

2.做好小作坊行政审批。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闽市监规〔20221号)的规定,做好食品小作坊行政审批工作,优化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3.抓好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将小作坊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小作坊卫生条件、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标签标识、食品贮存等开展监督检查。实施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排查整治,对超出目录管理范围生产加工食品、不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生产加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作坊,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严肃查处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使用非法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场监管所要认真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要求,以监管促发展,筑牢食品安全底线。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风险排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和人员,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无缝衔接、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健全完善的监管档案,及时归集监督检查记录,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做好整改复查,实行重点风险隐患整改销号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市局结合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对监督检查工作随机抽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长效机制成果,并分别于202271日和121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