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4-09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漳人社〔2024〕5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漳人社〔2024〕50号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漳平市委、漳平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将人社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现将人社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带头尊法学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引导社会各方面的活动,能够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本人带头尊法学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党内其他法律法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宪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次,党内法律法规学习5次。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能力。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完成干部网络学院及每年度学法考试等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人社法治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人社局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依法行政作为带动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本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股室及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层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把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局取得行政执法证共17人。
2.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明确执法依据和权限,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设备等专业设备,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实现执法现场全程录像,执法证据实时采集。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配备公职律师2名,聘请专业律师1名(法律顾问),对于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要求,由监察员、监察机构负责人、纪检干部、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四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程序报党组会研究,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意见。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15次,研究审定事项73件,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五是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依法不予公开之外,均在官网上主动公开。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制度,即时做好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等有关工作。
3.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流程。我局现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49项,法定总时限3347天,我局承诺总时限343天,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0.2%。2024年共办结70284件,各类办件按时办结率为100%,当日办结69585件,占比99%,平均办理天数1.01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目前已将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劳务派遣许可等18个审批事项列入清单管理。已向社会公布16个证明事项清单及其依据、5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检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2024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2次,执法检查市场主体监管对象12家,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对象50家。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网上办事水平。推行电子证照改革,推行多点办理、e龙岩、网上预约、全程代办、政务服务APP等模式,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149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全流程网办75项,占比68.33%。积极推广“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等改革措施,多个事项提速办,75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4.加大普法力度。一是在日常执法办案中,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开展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在各工程项目现场以电子屏、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向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营造尊崇法律、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二是通过开展“安薪行动”、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排查整治、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领域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4年,我局共检查在建项目、加工制造企业等用人单位50家。通过日常巡查工作,不断拓展普法教育广度和深度。三是依法履行普法职责,通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社保服务进万家、“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创新劳动争议预防模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先行,以调为主”的原则,创新劳动争议预防模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诉源治理体系,强化矛盾纠纷内部化解、源头治理,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打造法治人社名片。
1.五源联防促和谐,绘就台企新风景。围绕两岸融合发展主题,创新劳动争议预防模式,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一是紧盯监测分析源,形成劳资纠纷化解“晴雨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汇集人社、税务、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监测信息,分析相关指标变化,及时掌握台企用工情况,研判劳动关系领域涉及台商台企权益保障存在的风险隐患。充分应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协同作用,组织工会、司法等部门深入台企生产一线,与员工面对面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和发现劳资纠纷隐患,汇总形成劳资纠纷状况的“晴雨表”。二是用好排查预警源,设置劳资纠纷化解“红绿灯”。聚合人社、工会、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资源,搭建“一站式”全方位排查纠纷模式,把排查的劳资纠纷隐患分门别类划分为蓝黄红三色预警,现场解决当事人满意的问题绿灯通行,一时不能解决的容易引发劳资纠纷列入红灯管理,跟踪督促化解。三是打造平台线索源,织密劳资纠纷化解“信息网”。畅通劳资纠纷线索受理渠道,汇集线上线下投诉线索,认真梳理分析每一线索,第一时间流转至人社部门核实处置,使劳资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诉访调解源,筑牢劳资纠纷化解“防火墙”。主动介入诉访调解工作,加大劳资纠纷仲裁案前案中案后调解力度,坚持“以调为主、案结事了”原则,把劳资纠纷调解在早期化解在前端。五是融合两岸文化源,提高依法用工意识“法治观”。依托台创园区职工法律服务基地,成立劳动法律服务队,进园区,访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政策解读,讲解两岸劳动法律法规差异,引导台企在大陆用工管理中遵守法律底线,完善台企规章制度,为企业量身定制防范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的法律处方,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依法规范用工能力,为台胞就业创业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前端治理举措,强化台胞台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就近就地解决争议纠纷,实现台胞台企劳动争议案件“零仲裁”“零裁决”,绘就“服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共筑台胞台企和谐家园”新风景。
2.诉源调解,消除矛盾隐患。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我市工业园区企业某建筑科技公司因企业经营转型原因即将停产关闭。我局得知有关消息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及时深入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关停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员工人数、工人工资以及企业的后续安排等情况。为妥善处理遣散问题,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召开“工人遣散协调会”,认真听取企业和员工双方的意见和建议,就遣散方案、工人工资、经济补偿标准、后续安置措施等关键问题与相关人员展开磋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员工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结算、社保转移等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劳资双方最终达成一个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兼顾企业实际困难的遣散方案,有效避免群体性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产生。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年来,本人在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思想有待进一步强化,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未能把依法办事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行政执法人手不足,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三是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深入群众程度有限。
五、2025年工作计划
1.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素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各类学习和培训计划,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法治意识以及依法办事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以高质量行政执法保障人社业务高质量发展,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权益。
2.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明确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学习的内容、时间、方法和要求,采取集中学和自主学相结合的方式,从法律角度认识、分析、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强化办案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持续提升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3.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载体。立足人社职能,因地制宜,探索切实可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措施,紧扣“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普法思路,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开展更多立体化、互动式的法治宣传,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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