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4-09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漳人社〔2024〕2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漳人社〔2024〕21号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一、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
||||||||||
(一)对行政许可批设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共4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具体内容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执法 检查人员 |
责任股室 |
实施时间 |
|||
抽查对象范围 |
监管总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
1 |
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检查内容 |
劳务派遣公司 |
10 |
抽查比例20% |
2次 |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劳动关系股 |
6-11月份 |
2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龙岩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检查内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
8 |
抽查比例20% |
2次 |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就业股 |
6-11月份 |
3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检查内容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5 |
抽查比例20% |
2次 |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就业股 |
6-11月份 |
4 |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检查内容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公司 |
5 |
抽查比例20% |
2次 |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劳动关系股 |
6-11月份 |
(二)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共1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具体内容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执法 检查人员 |
责任股室单位 |
实施时间 |
|||
抽查对象范围 |
监管总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
1 |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1.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的监察 2.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的监察 3.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监察 4.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监察 5.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监察 6.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察 7.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监察 8.对用人单位高温劳动保护的监察 9.对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察 |
各类企业(包括多部门监管的事项) |
1000 |
随机抽查50家(上半年30家下半年20家) |
2次 |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6-11月份 |
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共2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具体内容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执法 检查人员 |
责任股室单位 |
实施时间 |
|||
抽查对象范围 |
监管总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
1 |
对继续教育基地的监管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
施教机构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
继续教育基地 |
1 |
抽查 比例100% |
1次 |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 |
6-11月份 |
2 |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稽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检查内容 |
参保企业、个人 |
4 |
50家 |
1次 |
内部稽核 |
市社保中心、市机保中心、市城乡保中心、市就业中心 |
12月份 |
备注: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稽核,参照上级做法,在各保险中心内部按社会保险稽核要求开展日常稽核检查,在年底将开展社保稽核工作总结情况报局基金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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