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4-0500-2021-00027
- 备注/文号:漳人社〔2021〕6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领工作的通知
漳人社〔2021〕65号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企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2021〕81号)、《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资金通知》(龙财社指〔2021〕27号)等文件精神,鼓励企业等各类用工主体积极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对省外脱贫人口的吸纳稳就业力度,现将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漳平就业的我市用工企业(单位)
二、补助标准
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市内用工企业截止2021年11月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的数量情况再行制定标准。
三、补助申领条件
(一)漳平市辖区企业当年度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其中有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之一),可作为申领依据。
(二)省外脱贫人口在漳平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五、申报材料
(一)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补助申领审核表;
(二)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花名册;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吸纳的省外脱贫人口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六、申办流程
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向漳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我局负责复审,核定具体金额后,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漳平人社公众号公示,按程序统一拨付补助资金。
七、资金用途
企业应合理运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用工条件、为省外脱贫人口发放慰问补贴、提升技能水平等,帮助省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八、经办人和联系方式
经办人:陈铭凌 联系电话:0597-7532986
地址:漳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A栋二楼230室)
附件:1.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补助申领审核表
2.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花名册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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