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0年漳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也可在漳平市档案馆及图书馆进行查阅。对本报告有疑异或有建议意见的,可通过漳平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联系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信息中心(地址:漳平市八一路105号漳平市政府二楼,邮编:364400,电话:0597-3202033,传真:0597-752254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9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1条。适时将“三农”政策措施、财政预决算、扶贫脱贫政策、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情况、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种养业支持措施、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监管措施等项目开展情况在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进行公开公示。其中,现代农业设施、农业机械、茶产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应急管理等补助扶持或具体工作实施过程进行公开公示,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公示脱贫政策目标和项目资金内容及后续管理工作等情况。印发并公布各单位权责事项清单,审批服务事项均按要求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2020年行政许可窗口办件229件,其中《农业植物调运检疫》19件、《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10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26件、《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3件、《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5件,《养蜂证》5件,《职业兽医师注册》1件,《动物诊疗许可证》1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件,《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上报6件,《种畜禽生产许可证》1件,《其他饲料生产许可证》上报1件,均按要求在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网站上公开,惠企政策办理150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100%。除保密规定要求不宜公开的资金情况,计财股按要求落实做细财政资金信息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开率为100%,决算公开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扶贫、乡村振兴、茶产业发展、养鸭场(户)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政府信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策解读回应,进一步发挥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三农”工作和政府服务职能转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作用。
(四)平台建设
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和发布规范,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制,杜绝发布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出现错别字、漏字等问题。将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群众、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依申请的51项办事服务类事项内容均对外公开。除门户网站外,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同步公布在福建政务服务网、龙岩公共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对应闽政通App、e龙岩公众号)上公开。行政服务窗口还提供《服务指南》。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依申请事项办理结果分别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网站上公开。2020年,共办件233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100%。按“五级十五同”绑定国家目录规范办件,开展“三减少一提升”提高办件效率,提高电子证照应用。通过市政府网平台开展“三农”工作信息、精准扶贫等政务、民生服务专栏,顺畅运转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让广大市民方便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在《漳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基础上,科学优化完善工作机制体制。落实以局长为组长工作组和正科长干部为组长监督组的相关工作,抓好日常和监督工作。强化监督迎检,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落实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工作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1 |
-8 |
22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1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 |
-27 |
1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46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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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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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干部注重日常业务工作,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有的公开信息格式不严谨,没有第一时间对外公布。2.对市民群众需求了解不足,没有将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需求的信息都及时进行发布。
(二)改进情况。强化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识,发挥局办和信息中心作用提高全局干部严肃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到位。强化业务理论学习,规范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三农信息工作核心内容和工作实际需求,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等多种手段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促进三农工作进一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数据重点统计“三农”政策、行政许可、扶贫脱贫、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扶持等信息,相关数据不完全等同于全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