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102-2017-00006
  • 备注/文号:漳农〔2017〕326号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18
  •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漳平市农业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漳平市农业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7-12-18 00:00
 

漳农〔2017326

 

关于成立漳平市农业局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17191)精神,经研究成立漳平市农业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炳贵(副局长)

副组长:陈施强(在农业局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层次管理)

  员:刘天坤(办公室主任)

            林玉荻(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文永仙(行政审批负责人)

            易金坤(财务室负责人)

林向华(创新办负责人)

            陈梁锦(产业股股长)

詹祖海(扶贫开发中心负责人)

              林(农科教办负责人)

            廖玉春(经管站站长)

陈炳森(植保负责人)

许炳森(外资办负责人)

黄鹤湖(区划办负责人)

林日金(农业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津飞(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文东(渔政大队大队长)

姜贞旺(经作站站长)

刘素惠(茶叶局局长)

            林玉明(农技站站长)

詹春峰(种子站站长)

黄炳权(土肥站站长)

陈长荣(疫控中心主任)

叶庆秋(监管中心负责人)

谢霞霞(畜牧站站长)

黄星光(水技站站长)

林日珲(能源站负责人)

傅金材(屠宰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玉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永仙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三)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重大责任事件,向局党组及有关上级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根据市政府1212日“漳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会议”的工作布置,现阶段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2015年至2017818日前制定的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会议纪要、地方各级政府与企业签订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各种合同、协议、备忘录,“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

(二)清理依据

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6304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7154号)。

(三)清理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反垄断法》和《意见》,区分不同情况,稳妥有序推进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及废除工作。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

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表(A

      2.公平竞争审查表(B)

3.公平竞争审查报告(参考样式)

4.2017818日以来新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明细表

5.2017818日之前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明细表

6.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措施工作时间表

 

漳平市农业局

20171218

 

关于成立漳平市农业局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17191)精神,经研究成立漳平市农业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炳贵(副局长)

副组长:陈施强(在农业局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层次管理)

  员:刘天坤(办公室主任)

            林玉荻(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文永仙(行政审批负责人)

            易金坤(财务室负责人)

林向华(创新办负责人)

            陈梁锦(产业股股长)

詹祖海(扶贫开发中心负责人)

              林(农科教办负责人)

            廖玉春(经管站站长)

陈炳森(植保负责人)

许炳森(外资办负责人)

黄鹤湖(区划办负责人)

林日金(农业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津飞(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文东(渔政大队大队长)

姜贞旺(经作站站长)

刘素惠(茶叶局局长)

            林玉明(农技站站长)

詹春峰(种子站站长)

黄炳权(土肥站站长)

陈长荣(疫控中心主任)

叶庆秋(监管中心负责人)

谢霞霞(畜牧站站长)

黄星光(水技站站长)

林日珲(能源站负责人)

傅金材(屠宰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玉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永仙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三)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重大责任事件,向局党组及有关上级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根据市政府1212日“漳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会议”的工作布置,现阶段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2015年至2017818日前制定的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会议纪要、地方各级政府与企业签订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各种合同、协议、备忘录,“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

(二)清理依据

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6304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7154号)。

(三)清理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反垄断法》和《意见》,区分不同情况,稳妥有序推进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及废除工作。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

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表(A

      2.公平竞争审查表(B)

3.公平竞争审查报告(参考样式)

4.2017818日以来新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明细表

5.2017818日之前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明细表

6.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措施工作时间表

 

漳平市农业局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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