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102-2017-00001
- 备注/文号:漳农〔2017〕6号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局对接省直业务部门取消、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局对接省直业务部门取消、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局对接省直业务部门取消、调整
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局各相关所站: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同意调整省农业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闽审改办〔2016〕168号)、《关于同意调整省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闽审改办〔2016〕169号)要求,及市审改办《关于做好对接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漳审改办〔2016〕33号)要求,我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取消、调整共四项,其中取消一项:《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实施主体变更为市土地局;调整三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包含2个子项)》、《基本农田保护区验收确认》、《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包含2个子项)》这一项我局已按要求更改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并重新授权进驻中心,《基本农田保护区验收确认》、《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两项事项实施由我局调整为市国土局为主,我局配合实施,并做好与国土局衔接工作。
漳平市农业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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