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4-00039
- 备注/文号:漳农〔2024〕139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
现将《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抓紧组织实施。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5日
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和《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白色污染治理”重要指示精神,以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加快构建废旧农膜回收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使用,合理减量。合理规范使用农用地膜产品,继续宣传推广适用产品和技术,加快推进减量替代。
2.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种植习惯和农用地膜使用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区域、分作物明确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分步循序组织实施。
3.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发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用地膜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多方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将在我市重点覆膜作物集中区域,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5200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300亩,完成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任务(具体分解任务见附件1),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创建1个农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片。按照“50%以上的乡镇设有1个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点且回收范围覆盖所有乡(镇)村”的要求,布设专业化回收点,确保2024年全市各乡镇(街道)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以覆膜区域、主要覆膜作物为重点,引导农户、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购买、使用厚度大于0.015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
(二)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充分结合其他农业项目,积极探索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路径,抓关键主体、关键作物,重点向有雇佣工人的用膜大户,宣传全生物降解地膜免回收、可减少地膜回收费用降低生产成本等优势,鼓励和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享受政府补贴的生产经营主体率先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化回收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农用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2024年,在农业示范基地、粮食产能区“五新”技术示范片、社会化服务示范片等重点区域及其所在村进行先行先试,设置西园镇西园村、芦芝镇圆潭村2个试点村;设置漳平市帆航废弃物资回收站、漳平市溪南三兴塑料有限公司、西园基泰村叶金才回收点3个农膜回收处置网点。
四、补贴标准及要求
(一)补贴对象及作物
用于种植玉米、蔬菜、水果、烟叶等经济作物上,购买和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实施主体。
(二)补助标准与时限
购买和使用0.015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30元。购买和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 117元。
购买农膜时间:2024年8月--2025年6月。
(三)购买品种
(1)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的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确保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材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2)全生物降解地膜。应当优先选用已在我省开展多点田间应用试验,并证明具有适用性和安全性的产品,确保推广应用过程安全可控。各地选用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应与当地气候资源条件和作物生长功能需求相匹配。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要求,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
(四)补贴方式。
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可因地制宜采用直接补助、间接补助、以旧换新等方式。鼓励采取整区域集中采购的形式,由中标的第三方主体统一供应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地膜产品,并直接以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确保地膜质量可靠,提高企业和农户应用新产品的积极性。
五、验收程序
1.申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实施主体到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申报(附件2)。
2.验收。各乡镇(街道)接到项目实施主体的验收申请后,验收组由2名以上乡镇人员(至少一名农业技术干部)组成。覆膜补助面积测定采用以正规发票确认的购买地膜量,参照省农科院资环所测定的每亩地膜使用量为“0.015mm加厚高强度地膜8-9公斤、0.008mm全生物降解地膜5-7公斤、0.01mm全生物降解地膜6-8公斤”的测算标准进行换算。验收组人员实地查看种植作物、面积、购膜发票,并拍摄作物覆膜照片,出具相应验收确认单(附件3),并由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代表、验收人员签字及盖章。由所在镇村进行公示(附表4,公示时间7天),拍照留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随机抽查若干乡镇项目主体实施情况。
申报验收材料:
①《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表》(附件2);②《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表》(附件3)③《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汇总表(公示)》(附件4);④公示资料;⑤购膜凭据或发票;⑥作物覆膜照片;⑦地膜合格证;⑧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农户个人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3.期限。项目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
4.拨付。市农业农村局将验收通过的补贴对象与金额在政府网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将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票据、银行账号等统一收集,市农业农村局将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账户。
5.存档。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存档,包括补贴验收表、公示等资料及相关相片。
6.监管。验收组织单位应对提供的验收结果真实性负责。项目实施主体不得弄虚作假,对套取补贴资金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收回补贴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惠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黄国梁 市农技站站长
林日晖 市生态能源站负责人
黄炳权 市土肥站负责人
吕彩霞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人
易金坤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负责人
孔 甜 市农技站干部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岗负责人
(二)加大宣传发动
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加厚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平台、座谈交流会等形式向农户宣传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全生物降解地膜优点、如何选购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全生物降解地膜和项目补助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项目中,提高农膜使用效率和废旧农膜回收率。
(三)强化项目管理
1.加强项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协同工作、层层落实,确保将计划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人,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将进行通报。
2.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按时拨付,严禁挪用和超范围使用,杜绝出现资金使用问题。
3.加强监督管理。要坚决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部门、环保执法部门等,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地膜经销和回收使用管理台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地膜产品质量抽检,严肃查处违规销售非标地膜的企业和农资店,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控制不达标地膜流入农业生产。
(四)完善工作台账
一是扎实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基础数据调查,并按“应统尽统”要求做好辖区内农膜回收数据汇总工作,填报《漳平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5),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二是完善农膜专业化回收点及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片(点)信息,明确具体位置、负责人等台账信息,填报《2024年废旧农膜回收专业化回收点信息表》(附件7),烟区的地膜由烟草部门回收,棚膜基本实现由加工厂回收,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种植大户的废旧农膜,由各业主承担回收责任,对不回收的,今后在安排有关农业项目方面不予支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创建1个农膜回收示范点(片),并填报《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片信息表》(附件8),创建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三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回收农膜来源、时间、数量、价格、交膜人、处置去向等信息填写《漳平市2024农膜专业化回收利用台账记录表》(附件9)。
附件:1.《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指导性任务表》
2.《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表》
3.《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表》
4.《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汇总表(公示)》
5.《漳平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进展情况表》
6.《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
7.《2024年废旧农膜回收专业化回收点信息表》
8.《漳平市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片信息表》
9.《漳平市2024农膜专业化回收利用台账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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