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4-0003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2
  •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龙岩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通知
关于转发龙岩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4-10-22 17:16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申报,并加强基地相关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业主以自愿的原则申报此项目,应遵循《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生产基地认定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大湾区菜办﹝2023﹞5号)(附件1)的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整理成册并扫描,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交到漳平市政府二楼产业股。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yanren620163.com。联系电话:13959052956。

  二、申报材料应按单个生产基地单个产品种类单独提交。如同一生产基地同时有蔬菜、水果等,则应分别提交蔬菜、水果类等基地材料。如同一申报主体有多个生产基地,且为非连片种植(养殖)基地,则须每个生产基地单独申报。

  三、近6个月内符合T/GDNB6.1-6.8的合格产品报告须由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附件2)出具。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大湾区菜办〔2023〕5号)

     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表。

    3.龙岩市现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名单。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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