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1-00035
- 备注/文号:漳农〔2021〕14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漳平市2021年百香果(黄金果)果王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
漳平市是“福建百香果”主产区之一,“漳平百香果”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进一步促进百香果产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漳平市2021年百香果(黄金果)果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定于2021年 9月15-16日
二、举办地点
漳平市永福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漳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永福镇人民政府
支持媒体:漳平市融媒体中心
四、样品要求
(1)送样品种、数量与包装。送样品种为黄金百香果,每个样品数量5公斤,纸质包装箱包装,每箱2.5公斤,标签标明编号、商标、产地、采样日期、送样单位(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未达标准的样品一律不收。参评样品不收评审费、不付样品费、不退回,归主办方所有。
(2)送样时间。定于9月15日下午16:00时前。样品由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派专人统一送漳平市永福镇农技站。联系人:陈理强(永福镇农技站,13850664393);姜贞旺(漳平市经作站,15059907858)。各乡镇(街道)需填好《漳平市20201年百香果果王大赛送样清单》(见附件1、3)随样品交收样人,电子版发至zpsjzz@163.com。
(3)严把送样质量。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做好样品预评选工作,把优质的样品送来参赛。在做好预评选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样品任务数(见附件2)。
(4)资格审查。参赛样品必须是送样单位(人)生产,严禁购买外地和非本单位生产的样品进行参赛,一经发现并确认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五、评比方法
(1)评审专家:聘请果树专家3名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2)评审方法:按百香果(黄金果)外观、内质品质逐项进行评比计分,依评出的分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奖项。评审专家组写出果王的品质特征评语。
六、设奖方案与奖励方式
1.设奖方案:评出果王1个、金奖2个、银奖3个、优质奖4个。
2.奖励方式 :果王1名,奖金0.4万元;金奖2名,奖金分别0.3万元;银奖3名,奖金分别0.2万元;优质奖4名,奖金分别0.1万元。并分别发给奖牌、荣誉证书。
七、组织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举办百香果果王大赛是打造漳平农产品品牌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知名度,促进我市百香果产业提质增效,有效助推乡村振兴,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人员专人负责。
2.精心选送样品。各乡镇(街道)应指派专人负责样品选送工作,各地应将举办赛事相关信息及早通知重点果场、示范户,使果企、果农提早谋划,做好选送样品准备;深入主产区动员相关企业、果农,提高送样积极性,扩大赛事参与面。要做好样品预评选工作,严把质量关,选出有地方特色、品质优的产品参评,保质保量完成样品任务数。
3.落实工作责任。漳平市经作站要认真组织样品的选送、评选、专家邀请、评比标准制定、监督样品收取、编号、评审等过程,确保公平、公正;漳平市永福镇、农技站应做好收样、评审工具(场所)准备、评审会后勤接待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
1.漳平市2021年百香果(黄金果)果王大赛送样清单
2.漳平市2021年百香果(黄金果)果王大赛参赛样品数量分配表
3.百香果(黄金果)果王大赛样品标签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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