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0-00018
- 备注/文号:漳农〔2020〕9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种粮大户奖励政策和撂荒耕地连片复垦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经济管理中心: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历史交汇期,稳住粮食生产、守住农业生命线意义重大。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发展优质稻、马铃薯、甘薯、玉米等,优化粮食品种结构,积极扶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经研究,决定实施种粮大户奖励政策和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补助等政策,扩大种粮面积,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安全。现将种粮大户奖励政策和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补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按此办法执行。
附件:1.漳平市2020年种粮大户奖励政策实施办法
2.漳平市撂荒耕地连片复垦补助实施办法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1
漳平市2020年种粮大户奖励政策实施办法
一、申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申报对象:由种粮大户(含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进行申报,要求每户种粮大户必须是种植相对连片30亩(含30亩)以上的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才能申报。
(二)奖励标准:种粮30亩以上(含30亩)的大户,经验收合格,相关手续完整,其中水稻每亩奖励210元;玉米、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每亩奖励120元。
二、种粮大户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根据季别(早稻、中稻、一季晚稻、双季晚稻)不同,早稻于每年6月20日前、中稻于每年7月20日前、一季晚稻于每年8月20日前、双季晚稻于每年9月20日前;玉米、马铃薯、甘薯等于收获前30日为种粮大户申报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有效,超期不报的按农户自动放弃申报处理。
三、种粮大户的审查核实:
1.村委会组织核实种粮大户签字盖章后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农技站;
2.各乡镇(街道)组织农技站、财政所等有关人员再进行核实,核实时必须认真,逐户进行核查,主要是:①核查土地流转合同;②实地勘查、测量水稻育秧和大田种植面积情况;③核查种粮所购种子购买情况;④走访、问询有关农户情况。
3.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全市种粮大户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种粮面积100亩以上)。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种粮面积核实后需将结果按所在村别公示7天以上,并拍取公示照片,凡公示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实。
2.公示无异后,各乡镇(街道)农技站需收集种粮大户的身份证、银行卡号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名单及面积要求造册) 复印件;种粮所购种子购买凭证及其公示照片复印件。同时组织做好申报表填报签字、盖章工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农技站。
附件:1.2020年漳平市种粮大户种粮面积申报表
2.2020年漳平市种粮大户种粮面积汇总表
3.承诺书
4.公示表
2020年漳平市种粮大户种粮面积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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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姓名 |
家庭住址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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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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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流转耕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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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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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农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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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份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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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会意见 |
村主任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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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农技站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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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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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漳平市种粮大户种粮面积申报核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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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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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姓名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信用社卡号 |
承包、租赁耕地面积 |
耕地所在田塅 |
水稻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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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别 |
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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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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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人 系 镇 村 组村民,于 年 月 日向漳平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种粮大户补贴。现本人向漳平市农业局郑重承诺:本人申请的种粮大户身份及相关信息清楚真实,申报的面积不存在虚报、多报的现象,而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有虚报情况,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公 示
为认真做好2020年种粮大户种粮面积申报工作,及时落实种粮大户奖励政策。经种粮大户申请,我镇组织农技站、财政所等部门核实,现将 村 户种粮面积情况(见下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 月 日到2020年 月 日(7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公示电话:
人民政府
附件2
漳平市撂荒耕地连片复垦补助实施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工作由种粮主体(含家庭农场、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进行申报;
2.对开垦利用撂荒耕地30亩以上(相对连片、抛荒三年以上的耕地),并且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大豆等粮食作物的主体。复垦前,主体需向乡(镇)、村提出申报申请和土地流转相关手续;复垦种粮后,提请乡、村核查;
3.村委会组织核实,签字盖章后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农技站;
4.各乡镇(街道)组织农技站、财政所等有关人员进行核查,核查时必须认真,逐户进行,主要是:①核查土地流转合同;②实地勘查、测量面积情况;③核查种粮购种情况;④走访、问询有关农户。并摄制拟复垦田块的原貌资料和复垦后的图片资料。
5.所申报的田块完成复垦并种植粮食作物后,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全市撂荒复垦种粮主体进行核查,作为下拨资金的附件。
二、补助标准:
经乡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核查后,下拨垦复奖补费每亩200元。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撂荒复垦的种粮面积核实后需将结果在所在村公示7天以上,并拍取公示照片,凡公示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实。
2.公示无异后,各乡镇(街道)农技站需收集撂荒复垦种粮主体的身份证、银行卡号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名单及面积要求造册) 复印件;种粮所购种子购买凭证及其公示照片复印件。同时组织做好申报表填报签字、盖章工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农技站。
附件:1.2020年漳平市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面积申报表
2.2020年漳平市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面积验收表
3.承诺书
4.公示
2020年漳平市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面积申报表
主体(农户)名 称 |
家庭住址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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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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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流转耕地地址 |
抛荒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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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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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流转农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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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会意见 |
村主任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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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农技站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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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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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漳平市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面积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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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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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
复垦农户姓名 |
复垦地点 |
抛荒年限及原因 |
粮食种植品种 |
种植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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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 村(居)主任: 乡镇(街道)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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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人 系 镇 村 组村民,于 年 月 日向漳平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撂荒耕地连片复耕种粮奖补。现本人向漳平市农业农村局郑重承诺:本人申请的种粮业主身份及相关信息清楚真实,申报的面积不存在虚报、多报的现象,而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有虚报情况,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20年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面积
公 示
为认真做好2020年漳平市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工作,及时落实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奖补政策。经种粮业主申请,我镇组织农技站、财政所等部门核实,现将 村 户撂荒耕地连片复垦种粮面积情况(见下表)予以公示:
土地流转面积:
种植作物:
复垦面积:
公示期为2020年 月 日到2020年 月 日(7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举报电话:
村民小组长签章:
村(居)委会盖章: 农技站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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