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0-00015
- 备注/文号: 漳农〔2020〕7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平市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方案的通知
新桥镇农业服务中心、桂林街道经济管理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漳平市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1日
漳平市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方案
根据《福建省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闽农办函〔2020〕2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漳平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方案。
一、试点内容
对我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市疫控中心资格审核后,可自行采购合法的强制免疫疫苗对本场畜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经定期免疫抗体检测,证实该场畜禽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农业农村工作部规定要求的,可依照本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申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
二、规模场“先打后补”试点资格要求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2.养殖规模必须符合生猪年出栏量1500头以上:
3.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场内具有相应的兽医技术人员;
5.场内配备有专用的疫苗保存、储藏设备,设备运转情况良好;建立有规范、完善的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台账,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使用档案记录清晰、完整,随时可供查询调阅;
6.建立有规范、完善的养殖档案、强制免疫病种免疫记录、动物销售记录;
7.近年来严格依法进行检疫申报,出栏的畜禽依法实施产地检疫。
三、试点范围
2020年,全市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试点养殖场名单见附件2。
四、补助方法与标准
(一)养殖场资格审查
申请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规模养殖场应按照资格要求内容,向我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应逐条进行资格审核,对申报资料要归档保存备查。必要时,应派人到养殖场现场核实相关信息。
(二)免疫效果监测审核
每个“先打后补”试点养殖场每年必须提供具备检测资格的兽医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1份,每次检测数量不少于30份。检测报告显示该场的畜禽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要求。除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外,可委托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单见附件1)进行抽样监测评价,委托费用自行承担。当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并复印留档备查。
(三)畜禽数量的核定
商品畜禽以产地检疫数为准,种畜禽(含奶畜)数量以饲养量为准。
1.家畜养殖数量的核定。按照试点养殖场出栏家畜(含仔畜)产地检疫的数量加上种公畜和种母畜的存栏数之和进行核定,死亡家畜忽略不计。
2.数量核定的时间范围
(1)已完成2019年度“先打后补”试点的养殖场,2020年继续实施的,其数量核定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
(2)非2019年度“先打后补”试点的养殖场,或曾被列为2019年度“先打后补”试点的养殖场,但最终未完成试点工作的,其数量核定的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2)从数量核定的起始时间起,试点养殖场不得再领用政府采购疫苗,如有领用政府采购疫苗的,则其数量核定的起始时间调整为最后一次领取政府采购疫苗时间的下一个月1日。
(3)2020年度“先打后补”试点工作补助畜禽数量的核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四)补助标准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闽农计〔2016〕290号)规定,以及我省2019年度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招标结果,结合各病种各种动物的不同免疫程序确定。具体为,猪口蹄疫疫苗0.70元/ml。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闽农计2016]290号)规定,结合各病种各种动物的不同免疫程序,确定口蹄疫疫苗补助标准为:猪2.8元/头。
五、补助经费的安排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计〔2017〕165号)规定,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省级以上财政补助80%,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10%。各地要将本级按比例承担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落实补助资金。
六、强制免疫疫苗储备
实施“先打后补”政策后,为应对突发疫情,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仍要按照《福建省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疫苗储备工作。
七、其他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参与开展“先打后补”试点工作。要继续强化与试点养殖场的沟通交流,尽力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认真做好2020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养殖场的资格审查,及时统计汇总试点场信息。及时报送龙岩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切实加强对本辖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其畜禽饲养、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强制免疫工作开展等情况,并将试点养殖场强制免疫效果监测作为日常抽查重点。
附件:1.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可的动物疫病检测社会中介机构名单
2.漳平市 2020年“先打后补”试点养殖场情况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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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可的动物疫病检测社会中介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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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猪病研究室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埔珰100号 |
周伦江 |
13805017608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动物病毒研究室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埔珰100号 |
陈少莺 |
13905028503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禽病研究室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埔珰100号 |
黄 瑜 |
13600856279 |
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动物疫病检测中心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
罗 先 |
13859030790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疫病研究实验室 |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琯口 |
阮国荣 |
13959170456 |
龙岩学院动物医学研究所 |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龙岩学院 |
戴爱玲 |
13959065970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南平市光泽县圣十里铺圣农总部技术中心 |
罗忠宝 |
15960995346 |
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 |
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5号 |
曾新斌 |
18020908678 |
福建光华百斯特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疫病检测中心 |
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洋边村 |
郭长明 |
18605986362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福州市湖东路312号国检广场B座动物 检疫分中心 |
郑 腾 |
13960721740 |
福建百斯特基因检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元峰村光华百斯特饲料厂 办公楼五层 |
刘宇骞 |
13960642616 |
福建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 金山工业园橘园洲园37#601号 |
秦 韬 |
15060049509 |
福建省农科院畜禽水产疾病诊疗中心 |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后坂小街安里33号 |
江 斌 |
13705032229 |
附件2
漳平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养殖场规模场名单
养殖场名称 |
养殖场详细地址 |
养殖动物品种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龙岩市大华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漳平市新桥镇南丰村 墓尾岭尾铜锣向天 |
生猪 |
赖积广 |
13507528511 |
漳平市顺佳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漳平市桂林街道 南美坪56号 |
生猪 |
昊星水 |
13806994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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