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民[2011]2号
漳平市民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漳政办〔2011〕1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漳平市政府网上下载(www.zp.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平市民政局联系(单位地址:外环西路70号;邮编:364400 ;电话:0597-7532402;传真:0597-7539179)。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条例》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明确了工作股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统一平台(网站)的建设。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及时完善、更新《指南》和《目录》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目前自身的职能,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完善、更新了《漳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漳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漳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和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各股室召开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民政事业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漳平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目前,市民政局政府信息梳理发布工作正在进行,市民政局机构职能、重要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业务股室初定,经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初审,统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
我局利用每周一下午的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性文件类信息32条,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门户网站、文件送达、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2010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认识未到位。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统一平台(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39条 |
39 |
其中:1、政府公报 |
0条 |
0 |
2、政府网站 |
39条 |
39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0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0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0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0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0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0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0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0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0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0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0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0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0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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