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0-05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漳民〔2025〕3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09 17:05
  

漳民〔202534

 

 

漳平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

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各养老机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推动更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公平享受集中照护服务政策,帮助困难家庭脱离困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2.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补助额度

补助额度=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已获得的行政给付

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同级别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我市将结合辖区内各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成本,合理确定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最高收费标准,指导养老机构向民政部门备案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收费标准。

行政给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

三、申请流程

(一)开展评估。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向属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依法组织开展评估。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每次评估应有2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至少一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老年人能力评估为动态评估,原则上每12个月至少评估一次,如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申请评估。

(二)申请补助。符合集中照护服务对象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在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和有效缴费凭证,并填写《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三)审核把关。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相关行政给付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补助的决定,同时确定补助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补助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

(四)资金发放。对象在新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申请补助审核通过的,补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审核通过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

(五)退出机制。对象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不再符合补助条件的,本人或其代理人、所在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市级民政部门。市级民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评估,对不符合补助条件 的,及时作出停发决定并停发补助金。对象因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市级民政部门在及时作出停发决定并停发补助金的同时,应当告知老年人所在的养老机构。对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渐退期内仍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补助金应当继续发放至渐退期结束。

四、机构管理

(一)规范要求。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机构要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应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并具 有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服务条件。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改善照护服务条件,不得对收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采取分灶吃饭、分区硬隔离等做法区别对待,不得影响现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公开公示。市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公开公示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协助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家庭选择适宜的养老机构。鼓励市场化运营的养老机构收住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原收费标准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同级别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的,优惠后收费标准不应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同级别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原收费标准低于当地集中供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同级别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的,不得随意抬价,套取补助资金。

(三)信息推送。养老机构应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入住和服务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并由系统推送至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四)协议签订。鼓励养老机构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签订《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的同时,与其签订集中照护协议, 代管补助金账户,确保依照协议将集中照护服务补助金及时足额 支付给托养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市民政局每年将组织督导检查等,不定期对乡镇(街道)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对象的审核认定、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对象满意度等。加强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政策衔接,有序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其中:

养老福利股负责做好对象审核认定工作;协助做好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情况审核认定工作。

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指导养老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效果开展跟踪监测;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资金分配、支付、监管等工作。

社会救助股负责及时提供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别是其中老年人基本情况、月补助水平及动态管理等信息,提供相关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协助做好对象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二)加强制度衔接。我市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纳入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统筹做好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养老服务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以及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避免资源错配和重复浪费。

(三)严格资金监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一监管、分账管理。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审批程序规范,按规定建立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问题举报奖励机制,加强社会监督。根据(民发〔202473号)规定,对发现套取骗取、 挤占挪用、截留或滞留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回相关补助资金。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做好服务保障。市、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共享数据、整合资源,加强协同、赋能基层。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准确解读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行业组织等参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对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要统筹上级补助,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漳平市民政局

                                202552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

 

申请时间:

以下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待民政部门内部流转审核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家庭主要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户籍

属地

 

身份

证号

 

入住机构前实际地址

 

已享受的行政给付

□最低生活保障金  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  □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高龄津贴 其他           

以下由入住养老机构填写

入住机构名称

 

入住

评估

级别

 

实际

入住

时间

 

机构

月实际收费

 

养老机构意见

该对象实际入住本机构已满30天。

 

      (盖章)

以下由民政部门填写

老年人

能力评估情况

经评估人员                  两人共同评估,该老年人能力评估属于:

□完好   轻度失能   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   □完全失能

行政给付

审核情况

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金额为       /月,经核实,该对象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月,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        /经办人签字: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月(经办人签字:            );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月(经办人签字:            );高龄津贴       /月;其他:     

综上,该对象已享受行政给付合计      /月。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经实地评估,该对象为      失能低保对象,同意从对象申请当月(           日)起算,给予救助       /月。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同意从对象申请当月(              日)起算,给予救助       /月。

            审批人:                      (单位盖章)                       
                                               
           

                             

 

附件2

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A.1评估信息表

A.1.1评估编号

□□□□□□□□

A.1.2评估基准日期

□□□□年□□月□□日

A.1.3评估原因

□首次评估□常规评估□即时评估□因对评估结果有疑问进行的复评□其他

 

 

A.2评估对象基本信息表

A.2.1姓名

 

A.2.2性别

□男□女

A.2.3 出生日期

□年□□月□□日

A.2.4身高

cm

A.2.5体重

kg

A.2.6民族

□汉族□少数民族: 

A.2.7宗教信仰

□无  □有

A.2.8公民身份号码

□□□□□□□□□□□□□□□□□□

A.2.9文化程度

文盲□小学 □初中 □高中/技校/中专 口大学专科及以上 □不详

A.2.10居住情况(多选)

□独居□与配偶居住 □与子女居住 □与父母居住□与兄弟姐妹居住□与其他亲属居住□与非亲属关系的人居住□养老机构

A.2.11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丧偶  离婚  □未说明

A.2.12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多选)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费

□公务员补助 口企业补充保险 □公费医疗及医疗照顾对象

□医疗救助

□大病保险

A.2.13经济来源(多选)

口退休金/养老金 □子女补贴 □亲友资助 □国家普惠型补贴

□个人储蓄 □其他补贴

A.2.14 近30天 内照护 风险 事件

A.2.14.1 跌倒

□无 □发生过1次 □发生过2次 □发生过3次及以上

A.2.14.2 走失

□无 □发生过1次 □发生过2次 □发生过3次及以上

A.2.14.3 噎食

□无 □发生过1次 □发生过2次 □发生过3次及以上

A.2.14.4自杀、自伤

口无 □发生过1次 □发生过2次 □发生过3次及以上

A.2.14.5 其他

□无 □发生过1次 □发生过2次 □发生过3次及以上

 

A.3信息提供者及联系人信息表

A.3.1信息提供者的姓名

 

A.3.2 信息提供者与老年人的关系

本人 口配偶 □子女 □其他亲属 □雇佣照顾者

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 □其他 

A.3.3联系人姓名

 

A.3.4联系人电话

 

 

A.4疾病诊断和用药情况表

A.4.1疾病诊断(可多选)

口高血压病110115口冠心病125口糖尿病E1OE14      口肺炎J12J18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J44

口脑出血160162口脑梗塞163口尿路感染(30天内)口帕金森综合征G20G22口慢性肾衰竭N18N19口肝硬化K74 口消化性溃疡K20K31 口肿瘤C00D48 口截肢(6个月内)口骨折(3个月内)M84 口癫痫G40 口甲状腺功能减退症E01EO3 口白内障H25H26口青光眼H40H42口骨质疏松症M8082 口痴呆F00-F03口其他精神和行为障碍F04F99

其他(请补充):_.

注:疾病诊断后而编码根据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10次修订本)的诊断编码号。

A.4.2用药`情况(目前长期服药情况)

序号

药物名称

服药方法

用药剂量

用药频率

1

 

 

 

 

2

 

 

 

 

3

 

 

 

 

4

 

 

 

 

A.5健康相关问题

A.5.1压力性损伤

□无

I期:皮肤完好,出现指压不会变白的红印

II期:皮肤真皮层损失、暴露,出现水疱

DI期:全层皮肤缺失,可见脂肪、肉芽组织以及边缘内卷

N期:全层皮肤、组织缺失,可见肌腱、肌肉、腱膜,以及边缘内卷,伴随隧道、 潜行

□不可分期:全身皮肤、组织被腐肉、焦痂掩盖,无法确认组织缺失程度,去除腐 肉、焦痂才可判断损伤程度

A.5.2节活动度

□无.没有影响日常生活功能

□是.影响H常生活功能,部位___________

□无法判断

A.5.3伤口情况(可多选)

□无口擦伤□烧烫伤□术后伤口□糖尿病足溃疡□血管性溃疡

□其他伤口

A.5.4特殊护理情况(可多选)

□无□胃管□尿管□气管切开□骨/肠/膀胱造痿□无创呼吸机 口透析□其他

A.5.5疼痛感

注:过表情反应和询问来判断。

□无疼痛□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尚可忍受的程度)□重度疼痛(无法忍受的程度)口不知道或无法判断

A.5.6牙齿缺失情况(可多选)

口无缺损

口牙体缺损(如驕齿、楔状缺损)

口牙列缺损O非对位牙缺失O单侧对位牙缺失。双侧对位牙缺失

口牙列缺失O上颌牙缺失              O下颌牙缺失 。金口牙缺失

A.5.7义齿佩戴情况(可多选)

口无义齿 口固定义齿     口"『摘局部义齿 口可摘全/半门义齿

A.5.8吞咽困难的情形和症状(多选)

口无口抱怨吞咽困难或吞咽时会疼痛

口吃东西或喝水的时出现咳嗽或呛咳

口用餐后嘴中仍含着食物或留有残余食物

口当喝或吃流质或固体的食物时,食物会从嘴角边流失

口有流口水的情况

A.5.9营养不良:质指数BMI

低于正常值注:BMI=体重(kg)/[身高(m)]²

口无口有

A.5.10清理呼吸道无效

口无口有

A.5.11昏迷

口无口有

A.5.12其他(请补充):

 

B.1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B.1.1进食:使用适当的器具将食物送入口中并咽下

口分

4分:独立使用器具将食物送进口中并咽下,没有呛咳

3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或独立使用辅具,没有呛咳

2分:进食中需要少量接触式协助,偶尔(每月一次及以上)呛咳

1分:在进食中需要大量接触式协助,经常(每周一次及以上)呛咳

0分:完全依赖他人协助进食,或吞咽困难,或留置营养管

B.1.2修饰:指洗脸、刷牙、梳头、刮脸、剪指(趾)甲等

口分

4分:独立完成,不需要协助

3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

2分:需要他人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1分:主要依靠他人协助,自身能给予配合

0分:完全依赖他人协助,且不能给予配合

B.1.3洗澡:清洗和擦干身体

口分

4分:独立完成,不需要协助

3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

2分:需要他人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1分:主要依靠他人协助,自身能给予配合

0分:完全依赖他人协助,且不能给予配合

B.1.4穿/脱上衣:指穿/脱上身衣服、系扣、拉拉链等

口分

4分:独立完成,不需要他人协助

3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

2分:需要他人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1分:主要依靠他人协助,自身能给予配合

0分:完全依赖他人协助,且不能给予配合

B.1.5穿/脱裤子和鞋袜:指穿/脱裤子、鞋袜等

口分

4分:独立完成,不需要他人协助

3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

2分:需要他人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1分:主要依靠他人协助,自身能给予配合

0分:完全依赖他人协助,且不能给予配合

B.1.6小便控制:控制和排出尿液的能力

 

4分:可自行控制排尿,排尿次数、排尿控制均正常

 

3分:白天可自行控制排尿次数,夜间出现排尿次数增多、排尿控制较差,或自行使用尿布、尿垫等辅助用物

口分

2分:白天大部分时间可自行控制排尿,偶出现(每天I次,但每周>1次)尿失禁,夜间控制排尿较差,或他 人少量协助使用尿布、尿垫等辅助用物

 

1分:白天大部分时间不能控制排尿(每天≥1次,但尚非完全失控),夜间出现尿失禁,或他人大量协助使用 尿布、尿垫等辅助用物

 

0分:小便失禁,完全不能控制排尿,或留置导尿管

 

 

B.1.7大便控制:控制和排出粪便的能力

口分

4分:可正常自行控制大便排出

3分:有时出现(每周VI次)便秘或大便失禁,或自行使用开塞露、尿垫等辅助用物

2分:经常出现(每天VI次,但每周>1次)便秘或大便失禁,或他人少量协助使用开塞露、尿垫等辅助用物

1分:大部分时间均出现(每天21次)便秘或大便失禁,但尚非完全失控,或他人大量协助使用开塞露、尿垫 等辅助用物

0分:严重便秘或者完全大便失禁,需要依赖他人协助排便或清洁皮肤

B.1.8如厕:上厕所排泄大小便,并清洁身体 注:评估中强调排泄前解开裤子、完成排泄后清洁身体、穿上裤子。

口分

4分:独立完成,不需要他人协助

3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

2分:需要他人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1分:主要依靠他人协助,自身能给予配合

0分:完全依赖他人协助,且不能给予配合

总计得分:

B.2基础运动能力评估表

B.2.1床上体位转移:卧床翻身及坐起躺下

口分

4分:独立完成,不需要他人协助

3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

2分:需要他人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1分:主要依靠他人协助,自身能给予配合

0分:完全依赖他人协助,且不能给予配合

B.2.2床椅转移:从坐位到站位,再从站位到坐位的转换过程

口分

4分:独立完成,不需要他人协助

3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

2分:需要他人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1分:主要依靠他人协助,自身能给予配合

0分:完全依赖他人协助,且不能给予配合

B.2.3平地行走:双脚交互的方式在地面行动,总是一只脚在前 注:包括他人辅助和使用辅助具的步行。

口分

4分:独立平地步行50 m左右,不需要协助,无摔倒风险

3分:能平地步行50 m左右,存在摔倒风险,需要他人监护或指导,或使用拐杖、助行器等辅助工具

2分:在步行时需要他人少量扶持协助

1分:在步行时需要他人大量扶持协助

0分:完全不能步行

B.2.4上下楼梯:双脚交替完成楼梯台阶连续的上下移动

口分

3分:可独立上下楼梯(连续上下10个〜15个台阶),不需要协助

2分:在他人指导或提示下完成

1分:需要他人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0分:主要依靠他人协助,自身能给予配合;或者完全依赖他人协助,且不能给予配合

总计得分:

B.3精神状态评估表

B.3.1时间定向:知道并确认时间的能力

口分

4分:时间观念(年、月)清楚,日期(或星期几)可相差一天

3分:时间观念有些下降,年、月、日(或星期几)不能全部分清(相差两天或以上)

2分:时间观念较差,年、月、日不清楚,可知上半年或下半年或季节

1分:时间观念很差,年、月、日不清楚,可知上午、下午或白天、夜间

0分:无时间观念

B.3.2空间定向:知道并确认空间的能力

口分

4分:能在日常生活范围内单独外出,如在日常居住小区内独自外出购物等

3分:不能单独外出,但能准确知道自己日常生活所在地的地址信息

2分:不能单独外出,但知道较多有关自己日常生活的地址信息

1分:不能单独外出,但知道较少自己居住或生活所在地的地址信息

0分:不能单独外出,无空间观念

B.3.3人物定向:知道并确认人物的能力

口分

4分:认识长期共同一起生活的人,能称呼并知道关系

3分:能认识大部分共同生活居住的人,能称呼或知道关系

2分:能认识部分日常同住的亲人或照护者等,能称呼或知道关系等

1分:只认识自己或极少数日常同住的亲人或照护者等

0分:不认识任何人(包括自己)

B.3.4记忆:短时、近期和远期记忆能力

口分

4分:总是能保持与社会、年龄所适应的记忆能力,能完整的回忆

3分:出现轻度的记忆紊乱或回忆不能(不能回忆即时信息,3个词语经过5分钟后仅能回忆0个〜1个)

2分:出现中度的记忆紊乱或回忆不能(不能回忆近期记忆,不记得上一顿饭吃了什么)

1分:出现重度的记忆紊乱或回忆不能(不能回忆远期记忆,不记得自己老朋友)

0分:记忆完全紊乱或者完全不能对既往事物进行正确的回忆

B.3.5理解能力:理解语言信息和非语言信息的能力(可借助平时使用助听设备等),即理解别人的话

口分

4分:能正常理解他人的话

3分:能理解他人的话,但需要增加时间

2分:理解有困难,需频繁重复或简化口头表达

1分:理解有严重困难,需要大量他人帮助

0分:完全不能理解他人的话

B.3.6表达能力:表达信息能力,包括口头的和非口头的,即表达自己的想法

 

4分: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想法

 

3分:能表达自己的需要,但需要增加时间

口分

2分:表达需要有困难,需频繁重复或简化口头表达

 

1分:表达有严重困难,需要大量他人帮助

 

0分:完全不能表达需要

B.3.7攻击行为:身体攻击行为(如打/踢/推/咬/抓/摔东西)和语言攻击行为(如骂人、语言威胁、尖叫) 注:长期的行为状态。

口分

1分:未出现

0分:近一个月内出现过攻击行为

B.3.8抑郁症状:存在情绪低落、兴趣减退、活力减退等症状,甚至出现妄想、幻觉、自杀念头或自杀行为 注:长期的负性情绪

口分

1分:未出现

0分:近一个月内出现过负性情绪

 

B.3.9意识水平:机体对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刺激做出应答反应的能力程度,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 注:处于昏迷状态者,直接评定为重度失能。

口分

2分:神志清醒,对周围环境能做出正确反应

1分:嗜睡,表现为睡眠状态过度延长。当呼唤或推动老年人的肢体时可唤醒,并能进行正确的交谈或执行 指令,停止刺激后又继续入睡;意识模糊,注意力涣散,对外界刺激不能清晰的认识,空间和时间定向力障 碍,理解力迟钝,记忆力模糊和不连贯

0分:昏睡,一般的外界刺激不能使其觉醒,给予较强烈的刺激时可有短时的意识清醒,醒后可简短回答提 问,当刺激减弱后又很快进入睡眠状态;或者昏迷:意识丧失,随意运动丧失,对一般刺激全无反应

总计得分:

B.4感知觉与社会参与评估表

B.4.1视力:感受存在的光线并感受物体的大小、形状的能力。在个体的最好矫正视力下进行评估

口分

2分:视力正常

1分:能看清楚大字体,但看不清书报上的标准字体;视力有限,看不清报纸大标题,但能辨认物体

0分:只能看到光、颜色和形状;完全失明

B.4.2听力:能辨别声音的方位、音调、音量和音质的有关能力(可借助平时使用助听设备等)

口分

2分:听力正常

1分:在轻声说话或说话距离超过2米时听不清;正常交流有些困难,需在安静的环境或大声说话才能听到

0分:讲话者大声说话或说话很慢,才能部分听见;完全失聪

B.4.3执行日常事务:计划、安排并完成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洗衣服、小金额购物、服药管理

口分

4分:能完全独立计划、安排和完成日常事务,无需协助

3分:在计划、安排和完成日常事务时需要他人监护或指导

2分:在计划、安排和完成日常事务时需要少量协助

1分:在计划、安排和完成日常事务时需要大量协助

0分:完全依赖他人进行日常事务

B.4.4使用交通工具外出

口分

3分:能自己骑车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外出

2分:能自己搭乘出租车,但不会搭乘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外出

1分:当有人协助或陪伴,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外出

0:只能在他人协助下搭乘出租车或私家车外出;完全不能出门,或者外出完全需要协助

B.4.5社会交往能力

口分

4分:参与社会,在社会环境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待人接物恰当

3分:能适应单纯环境,主动接触他人,初见面时难让人发现智力问题,不能理解隐喻语

2分:脱离社会,可被动接触,不会主动待他人,谈话中很多不适词句,容易上当受骗

1分:勉强可与他人接触,谈吐内容不清楚,表情不恰当

0分:不能与人交往

总计得分:


 

 

B.5老年人能力总得分

根据表B.1-B.4的评估得分情况,计算老年人能力总得分,填写表B.5

老年人能力总得分:

 

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依据表 6 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

C.1 一级指标分级

C.1.1自理能力得分:

C.1.2基础运动能力分:

C.1.3精神状态得分:

C.1.4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得分:

C.2初步等级得分

 

C.3老年人能力初步等级

口能力完好

口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 口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 口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 口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C.4能力等级变更依据

依据附录A中表A.5A.5.114*昏迷”、表A.4A.4.1疾病诊断”和表A.2的A.2.14 “近30天内照护风险事件”确定是否存在以下导致能力等级变更的项目:

口处于昏迷状态者,直接评定为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口确诊为痴呆F00F03)、精神科专科医生诊断的其他精神和行为障碍疾病F04F99,在原有能力级别上提高一个等级

□近30天内发生过2次及以上照护风险事件(如跌倒、噎食、自杀、自伤、走失等),在原 有能力级别上提高一个等级

C.5老年人能力最终等级

综合C.3“老年人能力初步等级”和C.4“能力等级变更依据”的结果,判定老年人能力最 终等级:

口能力完好

口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

口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

口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

口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评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人员签名                             日期              

 

信息提供者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          

 

6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

能力等级

等级名称

等级划分

说明1:处于昏迷状态者,直接评定为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若意识状态改变,应重新进行评估。

说明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在原有能力级别上应提高一个级别:确诊为痴呆(F00F03);精神科专科医生诊断的其他精神和行为障碍疾病(F04F99);③30天内发生过2次及以上照护风险事件(如跌倒、噎食、自杀、自伤、走失等)

注:说明2F00F99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10次修订本)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编码号

0

能力完好

总分90

1

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

总分6689

2

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

总分4665

3

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

总分3045

4

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总分029

 

 

 

 

 

 

 

 

 

 

 

 

 

 

 

 

 

 

 

 

 

 

 

 

漳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5526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