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民规〔2025〕1号
漳平市民政局 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号)、《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龙民〔2018〕13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34元提高到141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37元提高到145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14元提高到121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5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5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的补贴标准以2025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原文件《漳平市民政局 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漳民规〔2024〕1号)文件废止,不再适用。
附件:漳平市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2025年1月27日
附件
漳平市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年度
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标准
(元/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元/月)
一级
二级
生活困难
非生活困难
2025年
141
145
115
121
85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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