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0-05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2
- 内容概述: 关于规范接运遗体车辆管理的公告
关于规范接运遗体车辆管理的公告
关于规范接运遗体车辆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殡葬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运尸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和遗体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的规定,告知如下事项:
一、火葬地区遗体的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承接遗体运送业务。漳平市殡仪馆业务电话:7533294, 外地来漳人员在本市死亡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经遗体所在地民政部门批准,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二、对非法承接遗体运送业务和为此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福建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三、请相关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社会车辆接运遗体行为;因违法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由涉事人员自负。
漳平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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