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漳平市林业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将通过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p.gov.cn/)漳平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漳平市和平南路261号,邮编:364400,电话:0597-7835595,传真:0597-7823394)。
一、概述
2009年,漳平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水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了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人秘股、党办、效能督查办、计财股、林政股、公安局森林分局人秘股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人秘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本部门各种政府信息。
(二)完善制度,规范职能。一是充分利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及市直机关公开栏对外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我局办公大楼大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扩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
我局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8条。
(二)公开形式
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此外,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对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还都通过闽西日报、闽西林情、漳平电视台、漳平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收费问题。本单位对当面申请的还免收检索、复印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提高工作层次,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漳平市林业局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