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6-06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3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林业局 时间:2021-09-30 15:14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国有林场:

当前,我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各地农事林事活动逐步增多,加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林区游客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为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我市林区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动员部署

进入防火期以来,全市气温居高不下,降水较少;受疫情影响,国庆节日期间本地旅游居多,森林防火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国有林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职责,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把工作重点放在乡镇、村、林场和森林公园等地,切实做到重点时期重点防范,重点时段防重点,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

要结合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突出“平安国庆”的主题和重点,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避险知识,全面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要深入林区居民点和风景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不留死角、消除盲区。既要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又要公开曝光火灾案例和肇事人员的处理情况,教育广大群众遵章守法,科学用火。

三、从严管控野外火源

林业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当地情况,严格各项火源管理措施,要突出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和特殊人群,加大对高火险区及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区的火源管控力度,切实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杜绝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加强护林巡护,根据实际划定重点巡护区域,明确重点巡护时段,督促指导护林员按照网格开展巡护并及时上报巡护事件,对林区内野炊烧烤、吸烟玩火等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从重处罚。

四、强化协调督导

林业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森林火灾防扑“一体化”的原则,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巡山设卡、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检查督察组,深入山头地块检查督促,指导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对督察中发现的隐患和违法用火行为,坚持严格执法,防患于未然,坚决堵塞各地工作漏洞。

五、做好应急准备

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通畅。林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本台账”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在本系统内上报火情信息、在护林巡护系统内上报巡护事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强护林巡护队伍建设,配置基础的防、扑器具,适时开展防扑演练。各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管护责任,制定防护措施。做好火情早期处理的准备,一旦发生火情按照火情归口报告规定,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开展自救式处置,有关负责人要亲临一线组织指挥,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漳平市林业局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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