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6-06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林业局“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漳平市林业局“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漳平市林业局 时间:2021-10-11 15:11

林业各单位:

现将《漳平市林业局“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林业局

20211011

 

漳平市林业局“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211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岩市安委〔20219号)和《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平市“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漳安委〔20215号)的要求,结合林业生产安全工作实际,经林业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12月底,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主题为“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努力解决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进我市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强化攻坚重点难点问题、红橙安全隐患和重点任务清单,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保持我市下半年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平稳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法

1.突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认真落实我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学习教育、一次全覆盖宣传活动、一轮全员专题培训、一次配套制度修订、一次全过程督导检查、致生产经营单位一封信、制定一份宣贯承诺书、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等“八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全市林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要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集中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3.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各层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红橙隐患挂钩整改机制和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机制。

4.强化事故调查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配合各级政府依法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凡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严格落实事故处理“三个必须”制度,即“必须停产整顿、必须挂牌督办、必须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议”,提高整改实效。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

5.强化协同联合执法。林业各单位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制定本部门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负有法定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主动作为,牵头组织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合力,依职权严格开展执法,执法情况通报本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要求,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确保检查执法透明度和威慑力。

(二)强化攻坚

1.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交通安全,要做好林业系统所辖的车辆交通安全。房屋和工程施工安全,要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做好严厉打击林业系统所辖的在建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严查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引发高空坠落事故、车辆管理不到位引发工程车辆事故;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重点解决林业系统所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工贸安全,要做好所辖企业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解决中毒窒息、高处作业、涉氨泄露、粉尘防爆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消防和森林防火安全,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和巡查督查不健全等问题;森林防火队伍、物资储备和机具装备不足等问题。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要求,落实股室和辖区林业站监管责任,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铁路沿线安全,要排查可能影响铁路线路安全隐患,集中攻坚靠近高铁沿线高大林木行车望问题;由于大风等恶劣天气刮落后可能倒树侵入铁路限界等问题。

2.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按照序时进度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结合林业实际,梳理出林业领域需要解决的机制、体制和重点难点问题,纳入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时间安排、任务内容等,形成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机制、工程等成果。

3.推进“树典型、开小灶”落实。按照918日龙岩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开小灶”现场推进会议精神,至少选择1家企业作为典型,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经验,以好的经验做法带动林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对本领域事故多发的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并 “开小灶”整治,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4.推进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落实。林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方面的重大现实意义,推进《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落细,大力宣传典型案例,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促进提升

要深入分析林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梳理经验做法,形成主要制度成果汇编,在全市推广。根据省、龙岩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林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林业安全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林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林业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开展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林业局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工作落实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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