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龙岩市委五届十一次、十二次及漳平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龙岩市委及漳平市委的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果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共依法行政许可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种苗经营等林业审批事项2787宗,其中:林地使用许可48宗、省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2056份、林木种苗经营许可5宗、公益林抚育更新采伐初审49宗、林木采伐许可627宗。立案查处违法林政案件175起,其中:非法占用、毁坏林地133起,盗滥伐林木14起,毁坏林木4起,毁林10起,非法移植5起,违法用火9起。以上行政案件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关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面依法治市正确政治方向工作
林业局领导思想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把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作为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每个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五条措施》等政治理论。结合漳平林业实际,研究编制《漳平市林业局2021-2025年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在规划中明确年度目标,把全面依法治市置于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增强法治漳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法治漳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市分工方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将各部门、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报告主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漳平市林业局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制度》,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关于积极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四个更大”的新要求,紧扣四项重点任务,在发展林业、服务林农,全方位推进漳平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主,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法治化保障机制。为强化管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任副组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辖区林业站站长为成员的漳平市林业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林政股。下设四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林业保护地监管组、督导检查组、打击防控执法组。下发《漳平市林业局关于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大动物疫情工作专项小组的通知》《漳平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漳平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漳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涉林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漳平市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等文件;做好宣传、检查、指导野生动物管控工作,建立“领导带班”、“双人双岗”、日报告制等制度,建立统筹协调、统一指挥机制,坚定不移地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林业首要的政治任务,严防死守,全力筑牢涉林疫情防控第一道安全屏障。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漳平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乡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和保护等14项内容进行考核。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最后两名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制定《漳平市林业局关于落实漳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漳平南洋国家湿地公园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并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二是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有效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三是建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机制。建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补偿、收储、置换、租赁和入股机制,优先赎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中心城市周边等重点生态区位个人所有的人工形成过熟商品林和抵押贷款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区位毛竹林、经济林退出机制,有效化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倡导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赠认养森林、林木等,实现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好处;四是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培育一批规模大、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建设国家漳平户外木竹制品产业示范园区,推动精品型林产工业发展。做优杜鹃花、兰花、富贵籽、红掌等特色花卉产业,推进全市花卉流通体系项目建设。加强竹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笋竹精深加工。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每年争取实施木本油茶项目1500亩。充分利用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和重点区位人工商品林的林下空间套种收益期短、见效快的林下经济产品,发展林药、林菌、林果、林花、林油、林苗、林蜂、林畜等林下经济立体复合经营模式,做到“以短养长”。充分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加快森林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森林进城、公园下乡”活动;加大森林人家示范点建设力度,增加林农收入,实现“不砍树也致富”,全力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漳平。
四、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工作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根据《漳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下放14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漳审改办〔2019〕4号)要求,积极做好我市14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业务改革承接工作;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调整简化部分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的通知》(闽林文〔2019〕10号)要求,一是调整下放永久使用林地部分审核权限:除涉及国家公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省属国有林场以及基干林带林地之外,使用林地面积0.2公顷以上不足1公顷的,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使用林地面积不足0.2公顷的,委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二是简化电力线路走廊林木采伐权属证明材料;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闽林策便函〔2019〕11号)要求,取消当事人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关于乡镇林业工作站和村民委员会证明或同意的四个方面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2项。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及时制定本部门推行性“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漳平市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漳平市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取消行政裁量基准权责事项3项子项6项,修改行政裁量基准权责事项7项、子项14项,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按照漳平市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2010年发布的基准实施。
3.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和监督。整合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林业执法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防止部分职能交叉重叠,分工协作性不强,出现政出多门、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现象。通过职能归并和队伍整合,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严格实行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精简执法队伍,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动相关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创新发展并形成合力。完善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制度,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五、关于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依法治理水平工作
1.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开展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龙岩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法治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共发放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折页6000余份、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单3000余份,展示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图例制成的图板6次,悬挂宣传条幅68幅。其次,协同漳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深入宾馆酒楼、农家乐、会所、集贸市场、制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广泛开展现场采访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价值观,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了群众自觉抵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2.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结合涉林扫黑工作,不定期组织林政股、资源站、林业执法大队、护林员等部门人员采取辖区巡查巡护、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林木采伐情况、林地征占用项目审批情况、木材运输重点路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重点区域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其次,依靠群众力量,通过核实群众举报、深挖案件线索、排查行业场所等手段,深入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60人次,出动车辆490台次,摸排、巡查木材加工厂35个,采矿场22个,林地52处,饭店55家。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按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表现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协调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往往还是凭主观、靠经验、拍脑袋作决策、作决断,没有真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想问题、办事情。
2、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现有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缺少执法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
3、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力量薄弱。表现在着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4、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如有的执法地点偏远、案发时间随意性,有时在深夜的特点,个别案件存在事前公开难等问题,影响法制工作开展和成效的取得。
六、整改措施
1.强化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单位未持有执法证人员参加省林业执法资格证考试,确保执法人员全部持有省林业执法证,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二是针对部分执法人员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透彻,掌握运用不熟练等问题,做好执法教育培训工作。通过采取岗位自训、定时集训、分批输送院校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2.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案件评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设,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法治工作水平。
3.强化要素保障。首先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人员;其次,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杜绝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现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4.总结好工作经验和亮点,突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
漳平市林业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