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6-05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1 10:12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国有林场:

根据漳森防指〔20245号《漳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时期农耕生产、林事活动、祭祀活动、旅游踏青等相互叠加,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火灾防范等工作做到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结合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升认识,全面部署

当前清明节假日临近,我市即将进入全年重要的森林防火期,林区祭祖扫墓、休闲旅游、农事、林事等活动频繁,野外用火隐患较大,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形势严峻。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等工作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火源管控,全面防范

4月份是全市传统的春耕生产期各地林事、农事用火频 繁,各单位要深入研判辖区的天气、林情、民情、火情,切实掌握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落细火源管控各项措施,做到“防未、防危、防违”。一要狠抓火源管理。要突出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和特殊人群,加大对高火险区及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区的火源管控力度,切实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杜绝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严打违章用火,对林区、墓地烧香烧纸、燃放烟花鞭炮、野炊烧烤、吸烟玩火等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从重处罚。二要加强巡护。节日期间所有护林员全员上岗,开展护林巡护;要划定重点巡护区域,明确重点巡护时段,及时上报巡护事件。在林区重要进山入口设站检查,对入山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三要狠抓宣传教育。结合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微信短信等手段,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一步加强火险形势、火灾危害的宣传报道,广泛普及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避险知识,全面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要深入林区居民点和风景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不留死角、消除盲区。既要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又要公开曝光火灾案例和肇事人员的处理情况,教育广大群众遵章守法、科学用火。

三、要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国有林场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分片包干,深入一线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和违法用火行为坚持严格执法,防患于未然,坚决堵塞各重点区域工作漏洞。

、要科学处置,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通畅。及时在本系统内上报火情信息、在护林巡护系统内上报巡护事件。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及早防范应对,积极配合处置火情。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做好火情早期处置准备,切实做好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安全防事故工作,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漳平市林业局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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