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公平、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信息的交流、借鉴、参谋、服务、支持管理和决策的作用,促进教育局机关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途径畅通。紧紧围绕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先发展为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始终及时、准确上报我局的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提高我局各科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市教育局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杨长德局长为组长,张碧华副局长、易永柏副局长为副组长,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负责“漳平市政府网”的“政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栏”的日常管理;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市纪委驻教育纪检组负责政务公开制度的检查和监督等工作;人事股负责对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情况的考核等工作,逐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科室具体承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协调。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年初拟定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协调组织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的具体事项,拟定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推动信息公开的工作规范运行。并不断总结经验,组织交流,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依法公开,优质服务
市教育局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发布主动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市教育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教育年度统计信息;市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干部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全市教育类奖励的有关情况;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今年以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593件;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22件;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达15380人次。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以公开,并进行保密。
三、加强监督和制度保障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并将之作为评价各科室及其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由驻局纪检组和教育党委负责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常规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工作的有力推动。
四、存在的问题
认识上有差距。少数科室干部对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存在不及时、不规范、漏公开的现象。
五、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
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问题上。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都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要充分运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漳平市教育局公众号等媒体的便捷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如举报投诉、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漳平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