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4-02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漳教人〔2019〕4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0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编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针对目前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聘人员多、且均未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普遍现象,为避免引发劳动争议,明确劳动关系,规范临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漳常〔2019〕8号)和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19〕74号)精神,制定编外人员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一、定岗定员标准
(一)中小学
1.按市委编办编制人员控制数为标准进行配备,超编学校严禁聘请代课教师。
配备标准:
(1)小学:①学生数201人以上按师生比1:19配备,31-200人按班师比1:1.7配备,11-30人每校配备2名,10人以下每校配备1名。②中心校行政:乡镇中心学校承担原学区教育教学职责,各增编3名。③会计、校医、保卫:保留现有在编人数。④特教:按师生比例1:4标准核算。
(2)初中:①学生数在151人以上按师生比1:13.5,学生数在150人及以下的均按每校11名标准配置。②会计、校医、保卫:保留现有在编人数。
(3)高中:①按师生比1:12.5。②会计、校医、保卫:保留现有在编人数。
增加编制:脱产培训按教职工总数2.5%增编。生管按寄宿生50人以下配1名、50-100人配2名、100-300人配3名、300人以上配4名。
2.对生育教师较多的学校(缺编学校),在没有超编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允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请代课教师;
3.中学原则上不聘请代课教师,确实因无法调剂的紧缺学科教师,允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请代课教师。
(二)幼儿园
根据省、龙岩市示范性幼儿园人员配备标准定员定岗:
岗位类别 |
配备标准 |
12班 (432人) |
9班 (324人) |
6班 (216人) |
3班 (108人) |
行政财务人员 |
|
4 |
4 |
3 |
1 |
特色专任教师 |
|
1 |
1 |
|
|
专任教师 |
2人∕班 |
24 |
18 |
12 |
6 |
保育员 |
1人∕班 |
12 |
9 |
6 |
3 |
医务人员 |
1人∕园 |
1 |
1 |
1 |
1 |
保健员 |
150:1 |
3 |
2 |
|
|
保卫干部 |
由教育局未保办按要求配备(1~2名) |
||||
炊事员 |
70:1 |
6 |
4 |
2 |
1 |
门卫 |
1人 |
1 |
1 |
1 |
1 |
保洁员 |
1~2人 |
2 |
2 |
1 |
|
产假教师 |
按实际发生1:1 |
||||
其他 |
水电、电脑、电梯维修及消防等按钟点出工支付劳务费的人员不列入定员 |
||||
合计 |
|
56 |
44 |
28 |
14 |
其他班级数配备说明:11个班配52人;10个班配48人;8个班配38人;7个班配32人;5个班配22人;4个班配18人;2个班总人数配备不超过5个人;1个班总人数配备不超过2人。
备注:1.保管、采购、出纳、验收、段长、教研组长等由教师兼任;2.现有的历史遗留后勤专岗人员退休后自然减员,不再设专职岗位;3.幼儿园人员配备以上表为上限,各园可根据实际用人需要和经费条件控制聘用人数。
(三)局机关、进修学校、职专、电大工作站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劳务派遣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1)专任教师学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并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保育专业培训,有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或劳动部门认定的保育员资格证书,具有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合理配合保教活动的能力;
(3)医护人员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取得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并受过儿童卫生保健培训;
(4)厨师受过专业培训,并有岗位资格证书;
(5)各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教练员资格证书,若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优先聘用,聘用教练员需报人事股备案审批。
2.年龄:
(1)中小学:专任教师20~60周岁(女教师55周岁),县级以上名师可放宽到65周岁(此对象不列入劳务派遣,但要上报);
(2)幼儿园:女性18~50周岁,原则上年满50周岁离岗。如果特殊岗位确实是有需求或表现优秀者,可以延长至55周岁;男性20~60周岁。
3.健康状况:从业体检合格。
三、录用程序
学校(幼儿园)根据相关条件自主选定临聘人员,并报教育局人事股核准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管理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内部履职承诺书,实行月绩效管理和年度考评。劳务派遣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工作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对违反规章制度、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学校(幼儿园)有权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解聘该教师(员工)。
五、薪酬制度
1.中小幼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低于漳平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拟定发放基数为1400元/月,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为员工缴交“五险”(暂不考虑公积金),单位缴交金额为 1999.48元/月(含管理费40元/月·人),个人缴交金额为 183.68元/月,实领工资 1216.32 元/月。
2.实行绩效奖励制度,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突出的劳务派遣教职工,可通过绩效、奖励等方式提高教职工待遇。
(1)中小学:专任教师人均绩效500元~8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根据各校制定的细则发放(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工龄 |
50元/年,不封顶 |
学历 |
大专50元/月,本科100元/月 |
考勤 |
100元/月 |
履职 |
300元~600元/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等) |
合计 |
500元~800元/月 |
(2)幼儿园:人均绩效300元~6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根据各园制定的细则发放(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工龄 |
20元/年,不封顶 |
学历 |
中专20元/月,大专30元/月,本科50元/月 |
持证 |
30元/月(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厨师证等) |
考勤 |
100元/月 |
履职 |
100元~400元/月(安全、保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
合计 |
300元~600元/月 |
3.合同期内,劳务派遣人员寒暑假领取基本工资,即实领工资1216.32元/月,“五险”照常缴交。
六、辞职辞退和劳动争议
按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则执行。
七、劳务派遣公司
1.漳平市愿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龙岩市鑫万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附: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聘用编外人员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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