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4-1500-2017-00056
- 备注/文号:漳教安〔2017〕27号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4-07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漳平市学校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漳平市学校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漳平市学校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漳教安〔2017〕27号
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市直各校(园):
现将《漳平市学校安全监管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漳平市教育局
2017年4月7日
抄送:龙岩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漳平市政府办、安监局,存档。
漳平市学校安全监管职责
负责全市各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性;负责制定学校工作预案,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置师生伤害事故;指导、督促全市各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工作;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预防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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