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7-06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漳交〔2022〕2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6-28 10:54
  

局各股、站、办,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邮安中心、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畅美养护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龙交安〔2022〕32号)要求,巩固拓展交通运输应急值班“三基”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值班工作,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开展“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现将《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3日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龙交安〔2022〕32号)》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聚集应急值班工作,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推动应急值班工作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到2023年3月底,实现日常应急值班有机制、重要工作有指南、关键环节有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应急(防汛)值班室,交通各部门各单位及邮政安全中心、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畅美养护公司的应急值班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规范应急值班

  1.履行应急值班职责。应急值班主要职责包括:

  (1)保证24小时应急联络畅通;

  (2)及时调度并汇报报送突发事件处置信息;

  (3)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批示、部署要求;

  (4)熟悉应急值班流程,熟练运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平台;

  (5)指导调度基层单位应急值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落实24小时在岗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工作日白天安排专人值班,工作日夜间、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统筹安排本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值班。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安排领导在单位带班;工作日夜间及周休息日,安排领导在单位带班或电话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保证联络畅通,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

  3.强化应急值班人员管理。配备充足的应急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同一人连续两日值班,不得安排同一人同时承担值班、带班工作。值班、带班人员遇临时紧急任务无法承担值班、带班工作的要及时调班。不得擅离职守或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调班。

  4.完善应急值班通信网络。建立应急值班通讯录,并动态更新维护。

  5.规范应急值班电话使用。接打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电话记录。值班电话应为固定座机电话,时刻保持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6.规范应急值班记录。全面准确记录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使用统一规范的值班记录本或电子值班记录单,手工记录要字迹工整,电子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值班记录应定期编号归档,以备查考。

  7.落实应急值班交接制度。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重要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况,接续办理未完成事项。交接班应在值班场所进行,当面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

  8.优化应急值班工作程序。制定应急值班工作规范,不断优化和完善应急值班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操作程序和处置流程等,切实提升应急值班规范化水平。

  (二)规范信息报送

  9.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向值班室和分管领导报送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局综合股审核并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送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和漳平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健全紧急通信机制,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工程站、养护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安监股按职责由部门负责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与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建立联系,及时接听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电话,如实全面报告情况;遇有《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闽交应急函〔2020〕3号)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由局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或具体跟进的同志与龙岩市交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立联系,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协助向上级部门报告。

  10.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闽交应急函〔2020〕3号)规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时间,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11.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完善以信息报送网络平台为主、传真为辅的信息报送渠道。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及时补报书面信息。应急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信息报送要求和相关技能。涉密信息报送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12.完善信息调度核实机制。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直达一线的调度核实机制,与现场保持密切沟通联络,随时掌握、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尽快组织编报信息。对上级交通部门应急办要求调度核实的应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原则上在15分钟内电话反馈,明确要求报送信息的30分钟内书面反馈。

  13.做好领导同志有关批示、部署办理工作。接到上级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批示、部署要求后,值班室要立即向综合股、工程站、养护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安监股等对口业务股室及带班领导报告,由其视情报局领导和应急处置。相关部门按局领导要求做好批示传达、督促落实、跟踪反馈等工作。

  (三)规范平台建设

  14.优化应急值班信息报送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龙交建〔2022〕43号)和《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汛前安全大排查及防汛备汛工作方案的通知》(漳交〔2022〕10号)要求,提前做好值班值守人员的组织和安排。充分运用应急APP,完善并发挥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应急APP的作用。汛期和台风登陆期间,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情况,监视公路水路灾情毁情。要组织防汛指挥体系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熟悉应急值守工作流程,掌握相关防汛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准确。

  15.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局综合股要推动图像信号高清化升级、场所标准化建设,满足会议、会商、点名、培训等需要。接到临时召开视频会商要求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调试上线。

  16.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信息技术,聚合部门、行业间信息资源,探索在值班平台中接入有关应用系统,并提供数据、音视频、图片等信息资源,做好信息资源汇聚工作。

  (四)规范督查点评

  17.落实视频点名。按上级交通应急办和漳平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落实视频点名,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提供应急相关工作部署、开展情况,综合股负责视频调试工作。

  18.加强应急值班工作检查。不定期对局应急值班及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工作进行抽查,重点加大节假日、工作日夜间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五)规范保障工作

  19.强化应急值班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承担应急值班工作,优先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应急值班锻炼。推动应急值班人员有序轮换交流,为干部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20.加强应急值班能力培训。对值班工作指南、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应急值班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经常性、广覆盖、系统化培训,切实提升应急值班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对首次参与应急值班的人员要开展岗前培训。

  21.加强应急值班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科技手段在应急值班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应急值班工作数字化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度手册、队伍装备、应急联络簿等基础数据库,强化应急资源智能查询和整合利用。

  22.优化应急值班设施保障。明确应急值班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不得由传达室、保卫室等承担应急值班职责。

  23.做好应急值班生活保障。完善应急值班期间休息、餐饮等基本条件。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值班补助。

  24.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严禁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涉密事项,严禁未批准将涉密文件、信息、设备带出值班场所。

  四、时间安排

  “应急值班年”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梳理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

  对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范》的通知》(闽交应急〔201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闽交应急明电〔2020〕3号)《省级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定位、主要功能和技术保障要求》(交办应急〔2018〕14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应急值班工作情况调研,进行认真梳理和全面分析,摸清现状、明确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实施细则,明确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

  (二)全面落实阶段(2022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方案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的要求,重点围绕五个方面规范,24条具体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及时调度督促,推动措施和目标落地。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所有任务目标全部落实。

   (四)交流提高阶段(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应急办推介的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机制,提高应急值班规范性,确保应急工作的科学有效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监股牵头负责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时指导、督促和评估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股负责本局的实施细则及应急值班培训,养护站、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邮安中心负责各自监管领域的实施细则,并予以相互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作为夯实应急管理基础,推动应急值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加强统筹推进。要将“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同深入推进“三基”建设相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总结评估,广泛动员、全面参与,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岗位,倒排时间,全面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三)加强技术支撑。强化数据交互融合和智能技术应用,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迭代升级,逐步实现业务信息交换数据化、工作职责清单电子化、现场信息资源可视化,不断提高信息实时获取、远程调度指挥和科学高效处置能力,推动应急值班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2年6月24日前和12月9日前分别将“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实施细则、活动总结报局安监股,由安监股按时间节点要求汇总上报。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0597—7535285;传真:752860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综合股:廖日仙,电话:139xxxx9879。

  养护站:陈文婷,电话:135xxxx1221。

  工程站:卢清景,电话:135xxxx7766。

  邮安中心:李其荣,电话: 138xxxx4537。

  综合执法大队:赖明学,电话:138xxxx6138。

  运输发展中心:曹文科,电话:183xxxx1106。

  安监股:陈天凯,电话:138xxxx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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