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站、办,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邮安中心,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畅美养护公司:
根据《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龙交安〔2022〕23号)文件精神,制定《漳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12月14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局安监股。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漳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漳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龙岩市、漳平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交通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和化解可能影响全局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坚决遏制道路运输较大以上事故,严控内河水上、建设和养护工程的亡人事故,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行业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各单位、各部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局安监股负责局机关的培训学习,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监管领域的培训学习。)
2.扎实部署落实。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扎实推动漳平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各项安全部署落地见效,细化实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燃气运输环节安全整治等各项工作方案。(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措施、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强化年、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结合行业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推进行业安全发展。按照各级交通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明确并推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压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
5.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相应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局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漳平市安委办部署要求,推动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工作。依法督促行业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挂牌督办、曝光等手段,督促事故(险情)多发和存在重大风险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继续推动落实运输企业“两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7.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执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推动行业依法履职,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移送行政执法案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厘清业务部门、执法机构和有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开展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和依法公布。(执法大队、法规股、安监股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8.做好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按照法定职责、《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漳平市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指导渡口码头和客货运输场站、公路服务区、施工驻地、内河船舶、客货运输车辆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修建农村公路时将消防车通道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
9.确保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抓好党的二十大、“五一”、国庆节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形势研判,做好预警预防,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督促行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0.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落实漳平市安委办及上级交通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及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推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张图,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把住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关。发挥行业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根据需要购买服务,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导服务。(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1.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落实行业相关领域重大隐患分级判定标准、指南并有效实施,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加强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格重大隐患挂牌治理督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未按督办要求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交通运输企业 ,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业务水平
12.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按照漳平市委市政府和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继续强化并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和重点、难点、焦点等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举措,补齐行业安全生产短板。总结提升三年行动成果经验,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3.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推动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服务供给,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需求。开展道路危货运输专项治理,以治理超速、疲劳驾驶、挂靠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深化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和电子运单应用,规范建立从行政准入到经营管理、运单制发、车辆运行的全链条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模式,推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研究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方案。开展新业态协同监管,督促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4.强化公路运营安全监管。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推动事故易发多发和车辆通行高风险等重点路段问题隐患治理。推动公路隧道高质量发展,促进公路隧道运行安全水平提升。加快县道提级改造、乡道单改双、通较大自然村公路硬化,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7 公里。组织推动并按要求完成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处的整治任务。实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推动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养护站、工程站按职责分工落实)。
强化大件运输许可监管,会同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会同公安部门指导强化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倒查力度,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负责落实)。
15.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监管。强化内河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船舶配员不足、超载、超核定抗风等级航行,严格客运码头安检查危,严防夹带危险品上船。加大船员培训力度,优化安全监管手段,增强水上交通监管、内河搜救力量配备和队伍素质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负责落实)。
16.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压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会同参建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工程项目对台风、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降低对工程建设影响,确保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安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养护站、工程站负责落实)
五、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1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行业应急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协作,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提升水上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应急物质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8.强化安全生产科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融合应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建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范性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案例素养。(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在行业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围绕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素养。(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