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站、办,运管所(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菁华路桥公司、畅美养护公司:
根据《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龙交安〔2021〕58号)和《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平市“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安委〔2021〕5号)文件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2021年漳平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漳平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严执法、
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和漳平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主题为“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举一反三,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清单攻坚,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事故总量较大幅度下降,确保下半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会前和会议期间等重要时段行业安全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法
1.突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认真贯彻落实《龙岩市交通运输行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龙交安〔2021〕57号),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学习教育、一次全覆盖宣传活动、一轮全员专题培训、一次配套制度梳理修订、一次全过程督导检查、致生产经营单位一封信、制定一份宣贯承诺书、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等“八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安监股、法规股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落实)
2.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安全监管,提升执法效能,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有效措施,依法打击行业内各类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道路运输方面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监管,突出对道路非法营运、企业无证经营、人员无证上岗、谎报瞒报或夹带危化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水路运输方面加强对客渡船以及水上旅游景区涉客运输船舶的监管,严查内河船工无证驾驶、内河船舶无检验登记航行、内河船舶非法采运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航区航行、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桥梁支架模板搭设不规范、隧道开挖步距超标、高空作业违规、临时用电不规范等问题,严厉查处触碰安全红线问题等违法行为。交通综合执法和公路养护方面突出对货车超限超载、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涉路施工及违规挖砂、采石、取土等危及公路(桥梁、隧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通过落实“四个一批”,即集中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安监股、运管所、工程站、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和农村公路养护站、法规股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3.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期间发现问题的进行再跟踪,再落实,对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严禁“带病”作业,切实做到闭环管理。(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
4.强化协同联合执法。持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深化已建立的联动协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优势互补、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查处罚,努力做到精准执法。(安监股牵头,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实施落实)
(二)强化攻坚
1.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水上安全方面,深刻汲取贵州六盘水“9·18”客船侧翻事故教训,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重点解决内河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道路运输安全方面,要深刻汲取连城“3.25”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普及应用《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责任制。重点解决营运车辆“带病”上路和客货运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超速、疲劳驾驶等问题。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面,要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非法违法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推进“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狠抓红线问题整改工作,严肃问责触犯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公路养护方面,加强公路安全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异物。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提高路网畅通和安全保障水平。重点解决通车路段事故多发点位、连续长陡下坡、临水临崖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特殊路段和交通量大、重型车多路段的警示提醒标识、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措施不完善,通行复杂路段养护计划不合理、危病桥梁结构安全动态监测不到位、危桥通行管控措施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消防安全方面,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重点解决管辖企业、尤其是危化品运输企业,可燃物堆积、电气线路乱搭、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以及公交站、客运站、普通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景区非景区安全方面,举一反三抓好涉水等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落实通往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道路安全管理。(安监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落实)
2.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在推进漳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90项任务的基础上,按照“5项重点、3项难点、2项焦点”任务清单要求,序时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安监股、养护站、运管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落实)
3.提升“树典型、开小灶(补课班)”效果。深化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安全督导检查,对薄弱环节点对点提供指导服务,帮扶整改提升。对纳入“补课班”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指导,引导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深入分析事故多发地区、突出风险叠加问题,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的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各部门及时调整纳入“补课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有条件的单位、部门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座谈会、印发交流材料等形式带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项目)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监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落实)
(三)促进提升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市局及市属交通系统各单位针对性出台、修订一批有指导性意义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有关法规规章出台。及时总结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经验性做法、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等,形成一批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成果,在全市推广。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安监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
(四)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请于10-12月期间每月 16日前将“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 2021年12月26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安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