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交〔2019〕128号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局各股、站、办,运管所(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菁华路桥公司、畅美养护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和漳平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国庆70周年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保障大庆期间行业安全稳定摆在当前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大庆期间的行业安全保障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斗争意识,全力以赴做好行业安全稳定工作。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三张清单”(企业重大风险清单,管理部门重点监管清单,监管重点地区名单),深入研判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防控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盯紧企业主要负责人、盯紧一线员工,实施全链条、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对企业隐患清单、风险清单回头看,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管控到位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停止相关设备的使用和作业。国庆节前后,要进一步绷紧神经,严防死守、盯死看牢、全员发动,加强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控的管控到位,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严密防控公共安全相关领域重大风险。要精准把握重大节日规律特点,运管所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客运站,严格落实实名制和源头安检,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途中查验和落地安检,确保所有乘客人票证相符、行李物品安检合格进站乘车;禁止在无法落实源头安检和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停靠站点配客;督促零担货运企业对发往重点地区的零担货物严格实行托运人实名制,对托运货物进行安检或开箱验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加强城市公交安保工作,强化公交枢纽站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安检防护,避免三品上车和个人极端事件;督促汽车租赁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坚决杜绝租赁车辆冲撞人群等暴恐事件发生;要加大对货车司机、出租车等行业重点问题的化解力度,提前跟踪不稳定情况,尽早预判不稳定苗头,加强核查和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置,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前。养护站要加强重要长大桥梁和隧道等基础设施的检查防范,严防恐怖破坏。
四、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一)运管所要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管理,特别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管理,严格审核国庆期间进入或者途径北京的旅游包车客运业务、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对相关车辆、驾驶员、路线进行备案管理。要进一步加大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力度,强化营运车辆在途运行实时动态监管,发现驾驶员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发出各类监控预警,立即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运输企业要加大对超速、疲劳驾驶、恶意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处理力度,采取停班、经济处罚等多种形式,予以严肃处理。
(二)地方海事处要强化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对节日期间投入营运的旅游船(九鹏溪)要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一律不准参加节日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航行、冒险航行,坚决打击船舶非法载客行为;要督促南洋镇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国庆期间客流高峰时段船舶的现场监管,防止船舶超载。督促九鹏溪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合理安排班次,运力需求,确保水上旅客运输安全有序。
(三)工程站、质监站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十一项措施、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等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将制度执行不流于形式。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各类隧道施工、高墩大跨径桥梁施工、深基坑、高边坡施工和爆破作业、水上作业、用气、用电及特种设备使用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整治,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措施。
(四)养护站要强化路网通行保障,加强养护巡检巡查,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做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及时抢修农村损坏路面和公路清障。
(五)邮政业服务中心要继续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寄递物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结合“日常安全监管”“涉枪涉爆专项整治行动”“消防安全”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畅通。
五、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发布台风、强降雨等预警信息,督促指导做好在建工地、客运站等重要建筑、公路、道路行车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科学有效及时处置。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出现险情有力有序高效处置,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