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7-0900-2015-00005
- 备注/文号:漳交〔2015〕97号
- 发布机构: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7-1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漳平市道路运输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职责》的通知
漳交〔2015〕97号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漳平市道路运输卫星
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职责》的通知
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局安监股、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
现将《漳平市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抄送:龙岩市交通运输局、龙岩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龙岩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存档(2)。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漳平市道路运输卫星定位
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漳平市道路运输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县级监控平台)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监控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及与上级管理平台沟通协调工作,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平台各项功能。
2.在值班时间内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实时监控的工作,督促本辖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车载终端的安装和应用,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动态监控工作。
3.在值班时间内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监控记录表的登记工作。
4.在值班时间内发现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有违章行为,应当督促相关企业立即改正,如遇重大问题应当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5.每月底前将辖区所接入的所有营运车辆的断线情况汇总,将本月的运输车辆违章信息记录抄送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罚,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监等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6.在值班时间内禁止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定期维护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设备,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8.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删除、篡改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的历史和实时动态数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漳平市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监控值班表
值班时间 |
值班部门 |
值班人员 |
带班领导 | |
|
上午 |
运输管理所 |
郑光锋 |
严金水 |
下午 |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杨建荣 |
徐星亮 | |
|
上午 |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杨建荣 |
徐星亮 |
下午 |
运输管理所 |
郑光锋 |
严金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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