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7-05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9
- 内容概述: 中共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交通运输局党组(含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0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巡察反馈会后,2022年10月10日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全面研究布置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叶永强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和日常工作。细化分解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压实到岗、压力传导到人,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见人、见事、见实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2项整改内容,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三)强化督导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书记亲自督查督办,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查进展情况,逐项听取汇报,逐条进行研究,逐件完成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2022年11月7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进行对照检查,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四)统筹推动整改,建章立制促长效
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把巡察整改与履行单位职责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深化成果运用,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梳理单位的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促进单位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推动交通运输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龙岩市委、漳平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不透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核实情况。2022年10月对2018年12月25日机关支部组织学习的出勤情况进行梳理。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4日先后对执法大队、工程站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责成两位同志深入分析思想根源,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二是加强理论学习。2022年10月17日交通党委组织全体党员集中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31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2022年11月29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0月以来各支部先后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7次。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党办组织人员定期对各支部组织学习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给予通报。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员干部的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晋级晋职、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已安排综合股人事负责人负责跟踪管理干部职工的各项学习任务,对未按时完成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等学习任务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提醒,经提醒后仍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干部职工由党组织对其进行约谈,确保全体干部职工100%完成年度的学习任务。2022年11月底我局全体干部2022年度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完成率已达100%。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建设政策支持。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示范路建设、危桥、安防、客运等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全面提升我市“四好农村路”路网品质,并积极向上申报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二是主动靠前服务。2022年下半年以来,工程站先后安排人员对吾祠乡X677线厚德段拓宽改造工程、新桥镇麦园至产坑公路、双洋镇徐溪村C018线矿山路段进行现场踏勘,提供相关优化设计方案,节省投资、有力地推进项目实施。2022年10月14日组织“四好农村路”业务培训会,对“十四五”新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工程建设管理流程等内容进行宣讲并进行现场答疑。截至2022年9月,奇洋至田头、淇洋至蜘蛛形等革命基点村硬化项目均已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我市路长制相关机制,加强养护过程管理,考核管理人员履职情况。2022年起从每年度开展两次日常养护考核增加为四次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龙岩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下半年农村公路日常保养抽查考核,我市位于龙岩市第三名;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保养抽查考核,上半年度我市位于龙岩市第三名,年终考核位于龙岩市第二名,年度综合考核位于龙岩市第三名。四是建章立制。路长办公室于2022年3月份出台了《漳平市乡村道专管员实施方案》。起草的《漳平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21日在市政府交通专题会上研究讨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严格执行路长制各项制度,由市路长(市长)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和落实市路长约谈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并督促约谈乡镇,目前已安排1名干部专门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促进路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龙岩市委、漳平市委工作要求不力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6月16日,成立了漳平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办公室,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对涉及交通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效落实。2022年7月6日局党组决定对县道674线大中修工程项目工期严重拖延的情况进行督查,局督查办联合工程站、质检站多次深入工地调查了解情况;同时两次召集会议,约谈施工企业,督促项目技术人员履职尽责,加快推进项目施工进程,该项目在局督查办积极推动下,最终于11月5日完成整改并交付使用,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2年度我市农村路网建设改造、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保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考评均位居龙岩前列,我局在2022年度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对七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绩效考评中我局名列第二。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工程站每月安排人员至少1次深入项目现场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参建单位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进展,做好行业日常检查记录。每年开展2次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对符合考核条件的项目应查尽查。督促县道养护工程项目办加强项目管理,同时在日常养护巡查和考核过程中,不定期抽查养护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并将养护项目实施情况列入乡村道养护考核内容,督促各参建单位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2)县道委托管养试点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积极响应县道委托管养试点工作,全力推动县道委托龙岩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工作,于2022年5月委托比例已达100%。二是压实责任。加强养护过程管理,指导监督县道承养单位,不定期开展养护情况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养护管理考核,根据养护管理质量情况,进行奖惩。已完成县道养护管理2022年度考核工作,对初次考评为不合格的4条线路,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相应扣减10%养护经费,合计扣减养护费15428元,并于2022年8月10日经路长办再次验收已合格。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及年终考核,县道考核均为合格。
(3)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漳平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路桥公司已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初步方案,同时将畅美公司列入改革计划。为抓好公司改革、人员分流,积极动员公司员工寻找更好就业单位,2021年12月份,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一名借用至市国投公司,人员工资等费用由国投公司支付,根据国投公司意见,拟将该名人员劳务派遣关系转至国投公司,现正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2022年6月份,公司正式职工一名调离路桥公司。2022年11月24日,交通局分管路桥公司及畅美公司领导召集2家公司负责人就公司改革方案进行讨论,议定了畅美公司改革初步方案,下一步将细化改革方案内容,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改革建议方案的报告,待上级主管部门初步审定改革建议方案后上报市政府专题研究审定。二是2022年11月24日党组会组织召开了招商引资工作专题会,制订出台了《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招商引资的工作方案》。坚持“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招项目”,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加大公路物流园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漳平市公铁联运智慧仓储物流园区项目于2023年3月20日签约。今后将持续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调整充实招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究交通运输局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激励全局上下形成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的良好氛围。
3.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
(1)疫情防控措施有漏洞。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管理。及时上传下达上级有关防控政策,及时更新下发龙岩市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指南、服务站值班人员工作须知,组建交通检疫组各健康服务站微信群,对有关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及工作要求及时在微信群发布更新;2022年10月25日组织值班人员、转运人员、转运驾驶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指导。交通检疫指导组每天四个交接班到现场进行指导,提醒注意事项,协助市委督查办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堵塞疫情防控的漏洞。三是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严格实施现有各项防控政策,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宣传引导,重点加强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2)化解BT项目债务风险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2022年3月已成立协调化解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加强该BT项目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沟通协调。2022年以来,我方已多次与恒达公司沟通协调,已整理出初步意见。下一步,协调化解专班将针对该项目分歧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争早日达成共识,尽早化解债务风险。
4.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12月22日对下属部门及单位开展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二是2022年4月12日已制定出台《漳平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信息宣传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并将信息宣传任务纳入干部评先评优重要内容,有效激励干部职工撰写信息宣传的积极性。三是2022年11月4日、11月8日先后对“学习强国”活跃度低的四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每日登入“学习强国”进行自主学习。其中一名同志已于2022年6月离职。同时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学习的落实情况。2022年10月13日、11月7日组织抽查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2次,并对近7日学习积分未达到每日平均40分的学员在工作群上进行通报。四是严格按照《漳平市交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交通党委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文件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领导班子2022年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述责述廉重要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力,“四好农村路”宣传不接“地气”。
整改情况: 一是未发放的“四好农村路”宣传品我局已于2022年5月25日在市政府门前广场举办的农村公路路政宣传活动中发放给过往群众,并通过邀请过往群众填写公路路政保护调查表,现场讲解路政保护相关知识,发放路政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路政宣传。将2020年度购买的50把雨伞放至应急储备仓库作为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使用。同时我局于2022年10月份开展“诚信交通宣传”活动,深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下发宣传材料,特别加强红黑名单等案例宣传,再次发放雨伞50把给乡镇,进行诚信交通宣传,所有宣传品已全部发放。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极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宣传活动、带头进村入户宣传、向“四好农村路”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发放宣传物资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我市“四好农村路”宣传效果。三是加大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的宣传力度,2022年8月前已制作293块《漳平市乡村交通员告示牌》,并安装在98个实行“交通员”制度的村部外墙、村民主要活动场所或服务场所。同时加大与各乡镇(街道)路长办的配合,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利用村民微信群进行宣传等方式,让当地村民进一步了解农村预约车辆的方式。
2.履职尽责不到位
(1)履行工程质量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 一是因含永福镇吕坊村八队桥危桥改造工程在内35个项目已于2022年1月28日前竣工,今后将加强对重要施工工序(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2022年10月份以来,执法人员下乡开展交通工程质监安全监督检查、服务、指导20次,及时对我市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各方提出要求,凡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必须通知交通质监部门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备材料,报备必须附影响资料。二是今后交通执法大队将认真办理项目监督,扎实开展质安监督检查等工作,持续深入工地现场、项目业主所在地进行沟通宣传,让合法建设工程的理念深入人心。不定期派出交通质监工程技术人员到乡镇,与分管交通领导和公路工作站负责人进行宣传讲解,要求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按公路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凡是未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的不得动工建设。三是2022年10月份以来,执法大队四中队办理监督项目10个,在办理监督中对建设单位经办人员提出要求,及时将《监督受理通知书》分别复印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让各参建单位明白,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按通知书中所列要求的工序报备事项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备。
(2)交通执法监管不严,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交通执法大队于2022年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执法程序》《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组织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2022年10月份以来执法大队重新调整执法方向,全面加强资源型富集路段、城市过境公路及国道235线、国道358线、省道219线、县乡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执法巡查,针对超限运输、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深入村镇及时制止挖掘、侵占公路,堆放物品、占道晒粮、路肩种菜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10月份以来交通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4人次、执法车辆84辆次、检查各类车辆3000余辆次、检查运输企业31家次、与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6次,立案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50起。三是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梳理,其中一辆出租车于2019年3月19日被以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处罚金1万元,2020年1月9日再次以同案由处罚金1万元;另两辆出租车与上述案件违法情形基本相同。上述案件在跨自然年度的办理过程中未适用《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次违法行为。鉴于上述案件的违法情节较轻,违法所得较低,按照《行政执法》过罚相当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对上述跨自然年度的违法案件均按1万元进行处罚,未突破交通运输法律规定的5000元下限,未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3)安全防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X671、X672线路面溜方已于2022年9月完成清理;二是加强养护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我局于10月14日召开漳平市“四好农村路”工作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过程中同步加强了对乡镇公路站人员、专管员安全知识的培训。2022年10月份,我局养护站组织了漳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漳平市畅美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办开展诚信交通宣传活动,同时深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进行诚信交通宣传,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宣传。三是加大道路安全巡检力度,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养护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四是将养护工人、专管员安全隐患巡查情况列入养护管理及专管员考核指标,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排除。
(4)国省道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 一是国道G235线桂林厚福至西园溪仔口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022年11月22日已完成开标,2023年1月12日签订合同,目前项目经理部已组建并进场,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用林用地报批工作,同时启动征地拆迁前期工作。2023年3月22日完成监理开标。2023年3月30日项目举行开工仪式,下一步将按序时进度推进。二是2022年10月完成省道S219线西园卓宅至和平段初步设计文件修编,2022年11月4日完成初步设计批复,11月底已开工建设。三是局党组定期研究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各项目相应节点目标,有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倒排前期工作时间,全力推进项目进度。
3.为民服务意识淡化
(1)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漳平市菁华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办于2022年8月27日对投诉路段异响变形井盖进行更换,同时项目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线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异响变形井盖48个,并已全部更换。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今后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处理,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2)农村道路养护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2022年9月、10月开展道路日常养护和路产路权专项检查。2022年9月份对边远道路日常养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到桂林街道、南洋镇、赤水镇等个别道路存在日常养护较差情况,要求其立即整改,有效提升道路管养质量;2022年10月8日前往永福巡查县道671线及国道358线,制止了一起擅自在公路施工的违法行为;10月份前往新桥、吾祠、灵地、拱桥、溪南、象湖等地对县道604线、602线、673线、670线等重点路段开展执法巡查、入户宣传,整治路肩种菜、利用道路堆占、晾晒农作物等行为,重点加强县道673线小潭至久鸣等路段的路域环境整治,入户宣传并劝导村民不占用公路占道晒粮,清除路肩种菜,制止堆占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巡察整改实效,我局建立长效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不定期进行“四好农村路”相关宣传工作,强化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国省干线及县道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重点加强市管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安排执法人员每月对重点农村公路开展不少于1次的常规巡查,对侵占路产路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给予依法立案查处。结合春耕、秋收等农事季节,加大巡查和路政宣传力度,防止群众侵占路产路权乱挖抢种、打场晒粮,不断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1.出台《漳平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道养护经费奖优罚劣的调节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县道,扣减一定比例的养护经费;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较好的乡镇在养护经费上给以一定比例的倾斜,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较差的乡镇在养护经费上给以一定比例的扣减,即扣减考核后三名乡镇(街道)一定比例的养护资金,扣减资金相对应奖励给考核前三名的乡镇(街道)。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日常不定期检查力度,对抽查养护管理不到位的农村公路,及时发出通知,要求管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并在季度、半年及年终考核中相应给予扣分,严防考核前突击养护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水平。
(3)养护资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12日已发函通知永福镇开展自查自纠,永福镇政府已于2023年4月24日将滞留的养护资金按规定全部用于该镇完善乡村道路标志牌,交通标线设置及乡村道路大中修工程等项目,2022年10月26日已发函至其他乡镇开展农村公路各级养护资金自查,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在一个年度内使用完毕。二是2022年10月14日出台了《漳平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三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每年抽查2-3个乡镇(街道),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龙岩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7月20日已将下工地补贴,重复领取生日慰问、超标准多报销差旅费等津补贴共计0.17万元退回局账户;二是2022年7月18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三是今后将加强学习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外出标准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支手续,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公务接待未实行“一事一结”。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已梳理完成2022年11月前公务接待费报支,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今后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程序等,做到“五单齐全”,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一单一结”及时报支相关接待费用。
5.资金、资产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挤占、滞留养护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4月21日原渠道退回2021年地方配套养护资金中列支的交通执法大队经费20万元并已用于2022年养护项目上;二是因2020年度个别乡镇未能按计划实施完成乡村道养护工程,我局将2020年度剩余省补资金调剂县道养护工程使用,于2021年完成剩余资金拨付。三是2022年10月14日出台了《漳平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省、市、县对专项资金要求管理使用,确保养护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工程建设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项目招标不规范问题。为了预防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将招标代理单位列入红黑名单,以后不得再涉足漳平交通行业部门招投标工作事宜,并取消支付该项目3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同时2022年12月12日,交通纪委对该项目办技术人员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我局进一步落实招标文件备案制度,加强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学习,督促业主单位优先选择有经验的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加强施工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查,加强招标代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根据《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及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2020年9月1日党组成员(扩大)会议议定直接委托一家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二是针对项目推进不力问题。富兴路芦芝段(K0+660~K0+840)由于芦芝镇房屋征迁工作未完成,无法提供施工场地。为推动项目复工,由市征收办于2022年3月提交并报市政府通过了《富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2022年12月绿化苗补偿事宜已协商达成一致,已将补偿款拨付给芦芝政府,同时,依法征迁法律文书已于2022年12月送达拆迁户(公告期时效六个月),公示期后将开展征拆工作并组织参建单位进场施工。三是针对现场签证不规范问题。及时组织项目业主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严格把好工程签证关。四是针对项目甩项验收问题。C380线官西至大岭段K0+780~K0+835段路面浇筑后受2020年汛期暴雨影响,出现溜方地质灾害。因路基溜方量大,需请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施工时间长。同时该项目作为扶贫“三产路”建设计划项目,省交通厅多次明文指示必须于2020年年底完工并报省厅核销,否则将收回全部补助资金。为确保下达资金不被收回,且溜方路段有便道可供村民出行,官田乡人民政府申请作为项目遗留问题处理,后期由官田乡人民政府按灾毁项目实施。K0+860~K0+880段因房屋拆迁问题,仅实施半幅路面工程,可保障群众出行,经官田乡人民政府申请作为项目遗留问题处理。今后工程站加强项目交工验收管理,促进交工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发挥基础交通功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党的建设弱化虚化
(1)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做到党建工作与交通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落实,促进党建工作与交通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让党建更好地引领交通业务工作。二是2022年6月9日已成立菁顺公司党支部,由菁顺公司、路桥公司和畅美公司的党员共同组建,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局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将局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列为年度考核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
(2)党的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4日对《中共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2022年12月2日党组会研究制定了《漳平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发扬民主,会后高效落实。今年以来对涉及资金使用的党组会议议题均已采取议题审签方式,加强会前议题材料审核。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主题、内容和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3)基层党建工作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交通运输局党支部已于2022年8月29日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办法,重新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已于2019年8月16日已重新选举支部书记,并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今后,将及时配齐支委,增选支部书记,正常开展党建工作。二是由于会议组织和记录人员日常忽视了党务工作的学习,误将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推进执法大队党支部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提升工作会议、工会换届会议记录到党员大会记录本中,造成会议记录存在歧义,实际不是召开党员大会。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后各支部将按期开展“三会一课”,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主题鲜明,程序规范、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将党员参会出勤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定期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记录归档情况检查,将落实情况作为对党支部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2022年10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制定出台了《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基层党建各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4)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机关各支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查摆剖析直面问题,防止避重就轻、一团和气,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性和客观性。2022年12月底,开展了党务工作者党内政治生活业务培训。二是针对材料把关不严,存在抄袭和敷衍的情况,执法大队党支部已要求执法大队一中队1名干部对2018年自我检视剖析材料、执法大队四中队1名干部对2019年自我检视剖析材料和2018年对照检查材料、执法大队三中队1名干部观看《绝密使命》心得体会、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发言材料、“四史”学习教育的讨论发言及执法大队二中队1名干部的“四史”学习教育的讨论发言材料进行重撰写,执法大队安监股1名干部已于2021年9月调离本单位。同时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于2022年11月3日对上述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其中,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1名干部于2020年4月14日已退休、执法大队安监1名干部已于2021年9月3日调离执法大队。三是严把材料审核关。2022年11月8日交通党委对菁顺公司的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今后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等相关材料,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改进,杜绝雷同及“疑似网上抄袭”现象。四是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11月4日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廉政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员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为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打下思想基础。
2.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5月,我局积极向编办申请使用漳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6名编制,编办已下达3名职数,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大队3名新招录人员于2022年12月19日入职。2022年11月29日已向编办申请了1名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公务员编制,编办已下达1名职数,并参加福建省2023年度公务员统一招考,后续将做好新招录人员入职工作。二是为提升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我局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并于2022年9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线上继续教育培训22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水平。鼓励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7月10日我单位报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3人,通过率100%。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1)述责述廉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11月4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对于述责述廉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班子成员贯彻《准则》的自觉性。2022年11月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领导认领巡察整改责任,对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基本雷同,进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材料审核。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上报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对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不高的报告一律退回重写。
(2)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10月20日完成了2022年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风险点31个,制定防控措施31条,不断降低廉政风险。2023年4月24日市直机关党工委已批复免去执法大队大队长的交通纪委委员、副书记职务,增补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为交通纪委副书记。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2022年11月4日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廉政准则》。局党组将坚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切实抓好交通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3)党员日常教育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跟进处理。关于执法大队四中队干部2022年3月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2022年3月10日已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函询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2022年11月17日回函《终止侦查决定书》,经查明执法大队四中队干部在该案中不够刑事处罚,终止对其的侦查,目前未发现存在行政或民事处罚记录,我局不再对其进行处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工作,增强遵纪守法意识。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形式深入开展以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纪律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做遵纪守法表率。三是做好日常监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警醒、早纠正。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力度。2022年11月4日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廉政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今后将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主动性、自觉性,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10月21日党组研究制定了《2022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方案》,细化分解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明确目标,采取措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后将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龙岩市委和我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要求,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自2022年10月8日巡察反馈以来,对巡察问题反馈发现的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共13人。今后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坚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党建、管廉政、管队伍、管作风,对分管的党员干部,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及时提醒、及时警示谈话,从严教育管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漳平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路桥公司已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初步方案,同时将畅美公司列入改革计划。为抓好公司改革、人员分流,积极动员公司员工寻找更好就业单位,目前已分流2名职工,2021年12月,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一名借用至市国投公司,人员工资等费用由国投公司支付,根据国投公司意见,拟将该名人员劳务派遣关系转至国投公司,现正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2022年6月,公司正式职工一名调离路桥公司。下一步将细化改革方案内容,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改革建议方案的报告,待上级主管部门初步审定改革建议方案后上报市政府专题研究审定。二是2022年11月24日党组会组织召开了招商引资工作专题会,制订出台了《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招商引资的工作方案》。坚持“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招项目”,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加大公路物流园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漳平市公铁联运智慧仓储物流园区项目于2023年3月20日签约。今后将持续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调整充实招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究交通运输局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激励全局上下形成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的良好氛围。
(二)化解BT项目债务风险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2022年3月已成立协调化解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加强该BT项目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沟通协调。2022年以来,我方已多次与恒达公司沟通协调,已整理出初步意见。下一步,协调化解专班将针对该项目分歧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争早日达成共识,尽早化解债务风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7521048;通信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443号,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jtj@163.com。
中共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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