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驻漳平的中央、省、龙岩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地价的杠杆作用,促进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5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颁布漳平市2017年城区及11个镇3个乡新一轮基准地价修编成果及各乡(镇)新一轮基准地价修编成果(具体见附件)。
本次修订的基准地价成果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执行漳平市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修编成果的通知》(漳政综〔2015〕152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2017漳平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汇编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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