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5-0500-2025-0013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平市南互通A-01地块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平市南互通A-01地块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3508812022A00576),面积为322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划拨价款为0万元。
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经报请漳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漳政地〔2025〕55号),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请你方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陈星宇
联系电话:0597-7538821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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