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权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说明
各基层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24号)、《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对已公布的权责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24〕1号)文件,删除我局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116项、行政强制2项的权责事项。调整原因:因机构改革该职责已划转至漳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行局承担,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已发生变化。
附件: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权责事项清单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