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伟海)
黄伟海 因保管不善,将漳房字第2013017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黄伟海
202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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