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 许志炳
许志炳因保管不善,将闽(2022)漳平市不动产权第000425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许志炳
2025年 4 月 2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