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东洋、李梁霞
陈东洋、李梁霞 因保管不善,将 201600273、漳国用(2016)第0007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东洋、李梁霞
2025 年 1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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