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泽 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201400873号,漳国用(2014)第0022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仁泽
2024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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