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5-0500-2023-0001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2023挂-1号国有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2023挂-1号国有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时间:2023-02-17 10:52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漳成交告字[2023]2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0203日至20230217 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2023-1

地块位置

漳平工业园区登榜产业园金榜南路东侧登兴路北侧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土地面积(公顷)

1.2198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180

受让单位

诚匠实业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指导意见(闽政〔20224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漳政综〔202038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215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漳平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指导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漳政综〔202248号)和漳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域评估成果(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等评估评价事项),规定如下控制性指标: 1.主干指标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5490万元; 2)容积率:大于等于1.1且小于等于1.5 2.其他指标 1)亩均税收:大于等于12万元每亩; 2)用地规模:1.2198公顷; 3)亩均产值:大于等于250万元每亩; 4)单位能耗:能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值; 5)单位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 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容积率:大于等于1.1且小于等于1.5。计容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3417.8㎡且小于等于18297㎡。行政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小于等于7%。行政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小于等于20%。建筑系数:大于等于40%。绿地率:10%-20%。建筑控制高度:小于等于24米(详见规划条件附图)。建筑退让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附图。地块总停车位:不低于0.2个车位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南、西侧。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要求:1.沿主要道路企业围墙应为透空式,不得高于1.8米,并留足挡墙位置,以满足施工放坡需要的宽度,护坡及挡墙用地应在红线范围内;2.按照规范要求配置垃圾收集等公共配套设施。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工业2022012)。

 

地块编号

2023-2

地块位置

漳平工业园区登榜产业园登兴路南侧登安路北侧康榜南路西侧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土地面积(公顷)

3.4052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490

受让单位

中租(福建)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指导意见(闽政〔20224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漳政综〔202038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215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漳平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指导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漳政综〔202248号)和漳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域评估成果(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等评估评价事项),规定如下控制性指标: 1.主干指标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18000万元; 2)容积率:大于等于1.1且小于等于1.5 2.其他指标 1)亩均税收:大于等于12万元每亩; 2)用地规模:3.4052公顷; 3)亩均产值:大于等于250万元每亩; 4)单位能耗:能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值; 5)单位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 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容积率:大于等于1.1且小于等于1.5。计容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7457.2㎡且小于等于51078㎡。行政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小于等于7%。行政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小于等于20%。建筑系数:大于等于40%。绿地率:10%-20%。建筑控制高度:小于等于24米(详见规划条件附图)。建筑退让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附图。地块总停车位:不低于0.2个车位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南、北、西侧。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要求:1.沿主要道路企业围墙应为透空式,不得高于1.8米,并留足挡墙位置,以满足施工放坡需要的宽度,护坡及挡墙用地应在红线范围内;2.按照规范要求配置垃圾收集等公共配套设施。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工业2022011

二、公示期:20230217日至2023022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单位地址:漳平市江滨路626号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364400

联系电话:0597-7538821

人:张先生、付女士

电子邮件:zp7523678@163.com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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