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5-05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漳自然资〔2020〕 2 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漳平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p.gov.cn)自然资源局栏目下载。联系方式:漳平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7532326,传真:0597—753556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动了诚信政府建设。
(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班子并指定1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我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确保工作开展,配备了办公设施、计算机设备等用于信息公开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公开指南,对我局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科学、规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
3.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为方便市民查阅相关政策信息,我局积极探寻更加便利的方式,及时通过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告栏及投放“两馆”等渠道发布、公开信息,对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还都通过闽西日报、漳平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多渠道保障广大群众对自然资源信息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向社会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公文类政府信息137条(历年累计361条)。其中通知通告类信息15条,占 10.9%;公开年报1条,占 0.7%;国有土地出让及成交公告33条,占24.1%;国有产权交易32条,占23.4 %;不动产作废公告及遗失声明51条,占37.3 %;其他工作动态类信息5条,占3.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受理申请数量。2019年度,我局总共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网络申请9件,历年累计10件。
2.对申请的办理。2019年度,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办结8件,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8件、“部分公开”0件和“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其中有一件由于申请时间答复时间为2020年的1月9日,故结转为下一年度政府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对本单位所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录入、领导审核、及时发布,明确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规范,严格保证所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并真实有效,保质保量完成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龙岩市政府网站群统一平台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要求,对我局信息发布进行栏目分类,主要有自然资源局部门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国有产权交易-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违法失信行为及监督处罚信息;重大项目建设-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及时将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在相对应栏目中,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加全面有序,加强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平台建设。
(六)监督保障
我局把政务公开纳入二级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机关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并强调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了激励和问责。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29 |
17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4 |
+9 |
5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6 |
0 |
5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5901695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于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少数工作人员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工作主动性,导致公开工作滞后。二是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才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软、硬件的使用方面存在困难。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信息公开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优化公开方式,充实内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全程网办,拓宽群众网络获取信息渠道。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做到该主动公开的一定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把好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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