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5-0500-2018-00016
- 备注/文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
- 发布机构:国土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2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调整方案的公示
漳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漳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 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调整原则.................................................................................... 2
三、调整主要内容............................................................................ 3
(一)规划控制指标调整........................................................ 3
(二)统筹推进其他相关工作................................................ 5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7
(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7
(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8
(三)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8
五、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一)生态用地布局............................................................... 11
(二)农用地布局................................................................... 11
(三)建设用地布局.............................................................. 13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7
(一)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17
(二)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18
(三)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19
(四)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19
(五)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20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井举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再上新自阶、建设新福建”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各地“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主要内容
(一)规划控制指标调整
1、合理调整耕地、园地、林地保有量
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二次调查数据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现状耕地为基础,考虑生态退耕、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减少因素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现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确保实现全县2020年耕地保有量15378公顷、园地保有量9202公顷、林地保有量247271公顷的目标。本规划中林地指标基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口径确定;林地保有量人指标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约束性指标的通知》(闽政办[2016]103号)执行。
2、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根据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各乡镇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25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此扣减,最终将全县114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层层落实到乡镇。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1)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二次调查数据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基数,在科学分析规划实施以来用地状况和“十三五”时期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科学测算2015-2020年用地需求,将864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分解下达到乡镇,严格控制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2317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887公顷。
(2)合理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土地利用实施状况,结合新型城镇化与“十三五”发展目标,合理落实城乡建设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坚持以人定地、地随人走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19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不超过2842公顷;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不超过2446公顷。合理落实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2131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801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88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289公顷。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50人/平方米。
(3)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紧密结合土地利用现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综合考虑用地实际需求与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加大农村居民点复垦力度,适当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落实2006-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规模不低于880公顷,2015-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规模不低于289公顷。
(5)合理确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漳平县委、县政府要求拉开城市框架,优化要素配置、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集聚,以现有城区向周边扩展,加快漳平城市化、现代化建设步伐。到2020年,漳平市中心城区规划规模控制在2843.61公顷。
(二)统筹推进其他相关工作
1、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规划、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认真实施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
2、与生态红线划定的衔接
此次调整完善按照生态适宜度最大化的原则安排各类用地,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协调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重点保护天然林地、水域等自然景观用地,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充分发挥耕地、园地、林地的生态、景观和空间间隔功能,逐步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进行逐步清退,避让了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规划调整完善时,与相关保护范围进行套合,梳理和衔接,把不宜开发建设的地方纳入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或禁止建设区,不再安排与主导功能区不相符合的新增建设用地。
漳平市生态红线管控区主要包括漳平市赤水镇、双洋镇、拱桥镇、西园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溪南镇寨尾水库、第二水源地永丰溪横山水库水源保护区等,范围内不再安排任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新增建设用地,现状建设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步实现复垦,作减量处理。生态红线管控区范围内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设置项目。
3、与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衔接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以现行土地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开发边界充分协调,允许建设区在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有条件建设区与城市开发边界相衔接,禁止建设区不得划入城市开发边界内;确保中心城区范围完全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
4、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中,主城区用地布局与漳平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并对其中城镇人均用地标准、城镇用地内涵、城市发展方向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协调与修正。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为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06号)和福建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3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为最大限度保护城市周边良田沃土和绿色田园,引导城市发展,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土地,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在原来规划安排的基础上,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的要求,把城市周边一些应划而未划的优质耕地,特别是那些地力等级高、耕作条件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同时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基本农田划出,实现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有明显提高,质量高于全域平均水平。
漳平市城市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47.61公顷(2214.13亩),其中原有的基本农田8.89公顷(133.23亩),新划入基本农田138.57公顷(2078.49亩),共同构成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通过城市周边基本农田的划定,构建了生态屏障,对中心城区进行了有效的合围和隔离,进一步固定了城市开发边界,避免城市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在现有基本农田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优化布局、优进劣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将现有基本农田中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重叠的耕地,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或因建项目急需落地的,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等划出,并将25度以上坡耕地及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划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优化空间布局,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全市最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1480.57公顷(17.22万亩)。
(三)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管控性保护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等法规制度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2、建设性保护
一是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是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和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三是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增加的优质耕地可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
3、相关保护制度完善
一是建立法律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耕地保护法规体系,不断强化耕地保护的执法力度,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强化土地执法监察。有效实施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全程执法监察。全面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和巡查考核制度,重点巡查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经济发达乡镇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二是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行科学论证,合理确定耕地的近期、中期、长期保护目标,力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可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理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保证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长期稳定。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的优先优惠政策,通过减免或降低保护区内的农业税、对保护区内的耕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等措施来调动农民耕种土地与自觉提高地力的积极性。
五、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落实漳平市土地利用战略,结合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在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通过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
(一)生态用地布局
结合地形地貌,依托自然水系,加强生态防护网络和交通体系建设,引导城镇沿主要交通走廊组团间隔布局,重点保护生态功能区,构建斑块、廊道、基质组成的生态系统结构,形成与漳平国土空间格局有机融合、系统结构基本合理、生态功能趋于稳定、功能多元协调的生态系统。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等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大力推进家园绿化,城乡见缝插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将生态网络建设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现有自然保护管理体系相结合,形成纵横交错的生态廊道格局,与重要生态功能区共同组成整体生态网络。
(二)农用地布局
1、耕地
重点建设和保护高产稳产的优质粮田、集中连片耕地,按照“面积调整、优胜劣汰、布局优化”的方针和有利于耕地保护的原则进行耕地布局优化调整。调整后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永福镇、新桥镇、溪南镇、官田乡、赤水镇和双洋镇,其中,集中连片耕地主要分布在永福镇、官田乡、新桥镇、吾祠乡、灵地乡和赤水镇。
2、永久基本农田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坚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按照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将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好、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经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将各乡(镇、街道)发展区之外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限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周边布局高污染工业企业和园区,防止工业污染物排放造成污染。调整后的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永福镇、新桥镇、官田乡、溪南镇,其中永福镇占比例最大,高达30.24%。
3、园地
进一步提高园地的经济效益,不断优化调整园地结构,继续发展有市场、高效益的水果品种,并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水果、水仙茶产品质量和产量。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重点布局水仙茶种植用地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种植用地。园地主要分布溪南镇、新桥镇、南洋镇和永福镇。
4、林地
不断完善林业生态体系、资源体系、工业体系和保障体系。重点抓好生态公益林、生物多样性、有害生物预防偏离带、林业阻隔、绿色通道与城市绿化一体化等工程体系建设。在城镇周围一重山及生态区位重要地段建设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特种用途林。加快建设主产林基地,鼓励发展林木产品加工,丰富林副产品,通过技术开发和引进,提高林地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做强做大林产业。
(三)建设用地布局
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以建设用地规模和强度双控为路径,坚持区域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同发展,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质量。
承接城市规划与上轮规划的结构布局发挥中心城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做强产业、做大规模、做优功能、做美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区对乡镇的辐射带动功能,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突出乡镇特色,择优发展中心镇,促进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镇集聚,合理安排中心镇用地,有保有压满足一般镇建设用地需求。延续以漳平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以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为依托,中心城区与永福、新桥、双洋(赤水)三个中心镇以及溪南、西园两个一般乡镇共同构成的“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三级城镇体系布局。
——中心镇建设用地布局
重点培育永福、新桥、双洋三镇。永福位于市域南部,重点布局台缘山庄、台湾农民创业园及配套建设用地。新桥镇位于市域北部,重点布局商贸服务和房地产业建设用地。双洋位于市域西北部,重点布局工矿、生态旅游型建设用地。
——一般镇建设用地布局
溪南镇和象湖镇,重点发展水果、茶叶、林产加工、食用菌等产业用地,重点建设农产品加工建设用地和边贸集镇建设用地。西园、拱桥、南洋,建成城郊工贸农卫星城镇,重点布局相关配套建设用地。
(2)工矿用地布局
科学安排工矿用地,优化工业用地结构,结合生态体系建设,规避一级生态管控区,根据漳平市实际用地情况,重点布局西园工业集中区、丁坂工业集中区和遂林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项目用地。以规模扩大、质量提升、效益提高为目标,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聚集生产要素,以项目延伸产业链,以项目培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区集中,连片发展,获得更多的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
(3)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按照集约节约用地、集中建设、集聚发展的原则,布局新农村建设用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鼓励撤并自然村、发展中心村,改造城中村。
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逐步并入城镇,按照城镇用地管制要求进行管理,提倡降低人均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相对分散独立、空置率高的农村居民点,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原则,鼓励往周边中心村集中建设;不适宜合并、搬迁至中心村的村庄,可以通过内部优化布局适当进行整治,减少闲置用地面积,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2、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漳平市“十三五”规划,延续“两大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网络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功能完善、协调配套、高效可靠、城乡兼顾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基础设施从“有效缓解”转向“基本适应”和“适度超前”、从数量扩张转向量与质并重、从为经济发展配套服务转向引导促进经济发展转变,为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保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则应统一安排、协调布局,首先保障重点发展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
构建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为骨架现代化交通体系。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省道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安排为重点,加快构建“快速、畅通、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增强市域境内外交通能力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重点安排南三龙高速铁路、双永高速公路、漳永高速公路公路、X602二级站-龙崆洞三级公路、华安-龙岩二级公路、赤水-吾祠三级公路、安坑至厚福一级公路、泮华-华寮二级公路、梅水坑-大深二级公路、厚福大道等项目建设,努力构建“两纵三横”干线公路,完善农村路网。
(2)水利
城乡各流域防洪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中小河流域治理、农村河道整治,完成重点地区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重点建设九龙江防洪工程;继续加大各灌区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建立现代水利管理体制和机制。
(3)能源
保证漳平市能源供应,发展绿色能源,完善输配电网络。重点安排项目有:漳平九仙峰风电场、漳平大西岭风电场、新桥变电站、象湖长塔二级电站、长塔二级水电站漳平110KV永福输变电工程项目、漳平110千伏新桥输变电工程、漳平220千伏和春输变电站工程、大深变110KV输变电工程等漳平市级重点能源建设项目用地。
(4)旅游
突出“生态山水、特色文化”的旅游特色,把漳平打造成闽西乃至全省重要的绿色生态旅游区。发展生态旅游产业,重点建设天台国家森林公园配套旅游建设用地、翡翠谷、南洋水仙茶文化主题公园、台缘山庄和台湾农民创业园休闲山庄。
3、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老城区形成比较完善的市级商业金融、行政管理、文化娱乐、科技教育和卫生体育等服务中心;漳平工业园形成以市区为中心,向东、向西扩展,集中布局功能各异、空间独立、特色明显的产业发展功能区、配套服务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突出生态,促进“产业-城区-服务”互动,实现区域内各功能区的协调。
工业园作为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漳平工业园形成“一园四片格局”,丁坂工业集中区定位为台商投资片区(工贸新城),重点发展产业机械和电子信息产业;富山片区重点发展木竹深加工和纺织新材料产业;东坑片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和安片区重点发展机械零部件产业。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了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实施,既充分发挥建设用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积极作用,又尽量降低新增建设用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的负面影响,故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规划方案的实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1、强化规划实施的政府责任
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各类规划和批准核准各类建设用地。要层层落实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把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作为评价各地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考核内容,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任务量和质量以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制度
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特别是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是市政府、社会各部门和各个用地者的共同责任。按照“约束要硬、责任要明、激励要实、监管要严”的要求,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共同保护责任,形成合力,共同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部门要从总量上控制城镇规模,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农业部门要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向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的方向发展;能源、交通、水利等部门要科学预测未来用地需求,在时序上做合理安排,杜绝过度超前建设和盲目重复建设,严格项目用地核算,遏制用地粗放浪费,尽量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必须先取得计划指标,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批地用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不断完善用地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
4、加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得批准建设用地。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占地规模、补充耕地和占用基本农田等内容的可行性论证,加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二)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1、加大规划管理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典型检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检查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和批准相关规划的行为。
2、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修改机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组织听证。严禁通过修编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来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行为。
(三)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1、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
增加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投入,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稳步开展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2、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充分发挥规划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加强地价管理,形成用地者自我约束机制,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用地结构布局的优化。通过调控不同类型用地的土地供应,形成依据不同时段土地供需形势调控土地供应的土地调控方式,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减少土地收益流失。
(四)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1、加强土地调查和评价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工业集中区的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为合理高效利用土地提供科学依据。
2、推进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要用好“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任何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1、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在安排具体项目用地和开展土地整治活动时,应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和建议。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用地和依规用地意识。通过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提供参与的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比较准确地表达社会需求,从而协调土地利用中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关系,减少决策失误。
2、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附表
表1 漳平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面积(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 |
16914.73 |
5.72% |
|
园地 |
9532.76 |
3.23% |
||
林地 |
247270.72 |
83.66% |
||
牧草地 |
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5704.81 |
1.93% |
||
总计 |
279423.02 |
94.54%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市 |
977.04 |
0.33% |
建制镇 |
466.3 |
0.16% |
||
农村居民点 |
3701.63 |
1.25% |
||
采矿用地 |
587.03 |
0.20%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 |
0.00% |
||
小计 |
5732 |
1.94% |
||
交通水利用地 |
2277.65 |
0.77% |
||
其他建设用地 |
64.44 |
0.02% |
||
总计 |
8074.09 |
2.73% |
||
未利用地 |
水域 |
2622.61 |
0.89% |
|
滩涂沼泽 |
157.65 |
0.05% |
||
自然保留地 |
5294.33 |
1.79% |
||
总计 |
8074.59 |
2.73% |
||
土地总面积 |
295571.7 |
100.00% |
表2 漳平市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指标 |
原规划 |
2014年 |
调整后 |
指标 |
|
一、总量指标 |
|
||||
耕地保有量 |
15377.80 |
16914.73 |
15378.00 |
约束性 |
|
基本农田面积 |
12146.70 |
12445.59 |
11480.00 |
约束性 |
|
园地面积 |
9820.00 |
9532.76 |
9202.00 |
预期性 |
|
林地面积 |
243026.70 |
247270.72 |
247271.00 |
预期性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7883.45 |
8074.09 |
8643.00 |
预期性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5307.98 |
5732.00 |
6197.00 |
约束性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750.00 |
2030.37 |
2842.00 |
预期性 |
|
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 |
2575.47 |
2342.09 |
2446.00 |
预期性 |
|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
1847.00 |
2490.55 |
2843.61 |
|
|
二、增量指标 |
|
||||
|
原规划2006-2020年 |
调整后2015-2020年 |
调整后2006-2020年 |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3781.70 |
887.00 |
2317 |
预期性 |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1378.60 |
801.00 |
2131 |
预期性 |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580.00 |
289.00 |
880 |
约束性 |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2313.30 |
289.00 |
880 |
约束性 |
|
三、效率指标 |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
105 |
160 |
150 |
约束性 |
表3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划定后基本农田 |
|||
名称 |
代码 |
面积 |
地类构成 |
|
耕地 |
其他地类 |
|||
菁城街道 |
350881101 |
0 |
0 |
0 |
桂林街道 |
350881102 |
260.14 |
231.55 |
28.59 |
和平镇 |
350881103 |
224.69 |
175.29 |
49.4 |
拱桥镇 |
350881104 |
594.12 |
543.5 |
50.62 |
永福镇 |
350881105 |
3471.23 |
3423.56 |
47.67 |
溪南镇 |
350881106 |
902.19 |
761.26 |
140.93 |
象湖镇 |
350881107 |
519.76 |
491.05 |
28.71 |
新桥镇 |
350881108 |
1517.11 |
1471.78 |
45.33 |
双洋镇 |
350881109 |
628.82 |
592.84 |
35.98 |
赤水镇 |
350881110 |
702.86 |
697.91 |
4.95 |
芦芝镇 |
350881201 |
197.8 |
152.67 |
45.13 |
西园镇 |
350881202 |
92.64 |
92.64 |
0 |
南洋镇 |
350881203 |
288.27 |
231.97 |
56.3 |
官田乡 |
350881204 |
911.38 |
752.07 |
159.31 |
吾祠乡 |
350881205 |
570.41 |
564.17 |
6.24 |
灵地乡 |
350881206 |
599.15 |
548.28 |
50.87 |
合计 |
11480.57 |
10730.54 |
750.03 |
表4 漳平市(县、区)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单位:公顷
乡、镇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园地 |
林地 |
赤水镇 |
977.58 |
702.86 |
260.04 |
16659.84 |
拱桥镇 |
635.34 |
594.12 |
236.35 |
8926.53 |
官田乡 |
1086.82 |
911.38 |
387.53 |
13867.26 |
桂林街道 |
395.60 |
260.14 |
199.14 |
9022.99 |
和平镇 |
436.56 |
224.69 |
387.42 |
6329.74 |
菁城街道 |
62.42 |
0 |
48.59 |
1049.35 |
灵地乡 |
662.27 |
599.15 |
308.36 |
9430.67 |
芦芝镇 |
308.59 |
197.8 |
423.46 |
11946.47 |
南洋镇 |
420.79 |
288.27 |
1216.16 |
7374.93 |
双洋镇 |
949.55 |
628.82 |
513.41 |
25415.72 |
吾祠乡 |
695.70 |
570.41 |
93.28 |
10391.63 |
西园镇 |
359.42 |
92.64 |
345.76 |
4920.31 |
溪南镇 |
1121.67 |
902.19 |
1665.32 |
24102.88 |
象湖镇 |
770.93 |
519.76 |
656.34 |
11193.17 |
新桥镇 |
1967.38 |
1517.11 |
1472.38 |
43419.54 |
永福镇 |
4527.39 |
3471.23 |
988.45 |
43220.00 |
合计 |
15378.01 |
11480.57 |
9202.00 |
247271.03 |
表5 漳平市(县、区)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单位:公顷
县名称 |
建设用地 |
新增建设用地 |
补充耕地 |
||||||
建设用地总量 |
城乡建设用地 |
基础设施及其他 |
总量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 |
其中:占用耕地 |
||||
总量 |
城镇工矿 |
||||||||
赤水镇 |
288.15 |
255.01 |
145.91 |
33.14 |
25.48 |
21.95 |
14.16 |
25.83 |
|
拱桥镇 |
219.59 |
197.95 |
88.34 |
21.64 |
14.00 |
13.99 |
4.03 |
16.99 |
|
官田乡 |
226.42 |
149.35 |
7.40 |
77.08 |
18.07 |
18.04 |
7.64 |
18.60 |
|
桂林街道 |
581.08 |
508.83 |
351.25 |
72.26 |
44.57 |
34.67 |
5.97 |
6.87 |
|
和平镇 |
700.44 |
412.54 |
267.35 |
287.90 |
110.92 |
109.82 |
35.45 |
9.95 |
|
菁城街道 |
984.63 |
860.48 |
719.46 |
124.15 |
68.19 |
68.03 |
12.02 |
0.00 |
|
灵地乡 |
189.52 |
144.66 |
21.09 |
44.85 |
11.96 |
11.55 |
8.02 |
15.44 |
|
芦芝镇 |
575.30 |
306.01 |
175.32 |
269.29 |
55.06 |
46.71 |
4.91 |
18.60 |
|
南洋镇 |
211.07 |
161.14 |
25.57 |
49.93 |
33.48 |
28.37 |
13.13 |
11.34 |
|
双洋镇 |
429.17 |
263.62 |
122.30 |
165.56 |
72.06 |
68.70 |
30.16 |
43.98 |
|
吾祠乡 |
200.99 |
146.36 |
39.71 |
54.63 |
60.00 |
57.10 |
12.83 |
12.57 |
|
西园镇 |
1007.13 |
793.84 |
567.80 |
213.29 |
94.38 |
77.03 |
13.70 |
0.00 |
|
溪南镇 |
508.51 |
364.50 |
42.81 |
144.01 |
36.05 |
27.64 |
14.13 |
14.01 |
|
象湖镇 |
253.26 |
218.18 |
28.14 |
35.08 |
14.05 |
13.99 |
6.51 |
11.66 |
|
新桥镇 |
1191.13 |
660.10 |
92.70 |
531.04 |
85.47 |
80.36 |
26.92 |
23.53 |
|
永福镇 |
1076.62 |
754.49 |
146.75 |
322.13 |
143.25 |
123.04 |
79.41 |
59.65 |
|
合计 |
8643.02 |
6197.05 |
2841.91 |
2445.97 |
887.00 |
801.00 |
289.00 |
289.01 |
表6 漳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所在县 |
备注 |
|
1、交通 |
|||||
福广高铁福州至龙岩铁路 |
新建 |
2019-2023 |
新罗区、漳平市 |
新增 |
|
南三龙铁路(在建) |
新建 |
2013-2018 |
新罗区、漳平市 |
新增 |
|
南龙铁路双洋站前引线道路工程 |
新建 |
2015-2017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安溪-泉州快速铁路工程 |
新建 |
2019-2025 |
漳平市 |
新增 |
|
龙岩至安溪高速公路龙岩漳平段 |
新建 |
2020-2025 |
漳平市 |
新增 |
|
国道G235线长濑尾至新坑垄 |
改建 |
2020-2021 |
漳平市 |
新增 |
|
G235(Z5)吾祠乡陈地村至象湖宽田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G235(Z5)上坂至园潭路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G235(Z5)园潭至西园(新罗界)段(园潭至高明新村路口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S219(L6)和平至双洋镇(三明界)段(九鹏溪风景区过境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G235(Z5)象湖宽田至象湖集镇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省道联六线和平至双洋镇(三明界)段(九鹏溪风景区过境段) |
改建 |
2019-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省道联六线漳平芦芝至和平段(漳平市城区过境) |
新建 |
2016-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
省道横八线芦芝镇大深村(泉州界)至涵口段 |
改建 |
2020-2023 |
漳平市 |
新增 |
|
永福镇仁后洋至漳平城关顶郊村(桂林至黄祠段) |
新建 |
2015-2017 |
漳平市 |
新增 |
|
拱桥镇镇口至纵五线(溪仔口)二期工程 |
新建 |
2016-2017 |
漳平市 |
新增 |
|
永福镇仁后洋至漳平城关顶郊村(封侯村至永福镇仁后洋段) |
新建 |
2018-2019 |
漳平市 |
新增 |
|
新桥钱坂至城口大罗山公路工程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泉肖扩能项目 |
新建 |
|
漳平市 |
新增 |
|
省道横八线芦芝镇大深村(泉州界)至涵口段 |
新建 |
2020-2023 |
漳平市 |
新增 |
|
省道219线漳平市九鹏溪风景区过境段 |
新建 |
2017-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
县道X604线赤水中心小学至双洋东洋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X675天台山至赤水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赤水镇安坑村三级公路用地范围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X602拱桥至溪仔口二期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永高速华安段龙岩漳平境内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永福镇至漳平城关(顶郊村)公路(黄祠至城关段)工程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省道S312线芦芝镇大深村(泉州界)至涵口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X604吾祠至陈地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县道卓西线改扩建工程项目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西站通站道路用地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拱桥公路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省道S310线象湖镇半华村(泉州界)至宽田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至赤水镇公路 |
新建 |
2016-2017 |
漳平市 |
新增 |
|
县道X604线新桥东坑尾至灵地段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龙岩市境内)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海西高速公路网漳永线漳平(钱坂)至三明(永安)段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国省道干线横九线漳平市龙车至红尖山(新罗界)段二级公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省道308线改扩建工程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西园中心镇(一期)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工程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双洋高铁站连接线公路工程东洋至城内段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公路工程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2、能源 |
|||||
漳平市城口35千伏变电站 |
新建 |
2019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岭下35千伏变电站 |
新建 |
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温坑35千伏变电站 |
新建 |
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灵地35千伏变电站 |
新建 |
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文星35千伏变电站 |
新建 |
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溪南110千伏变电站 |
新建 |
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永福供电所 |
新建 |
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
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红尖山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2015-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2017-2022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大西岭风电场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城市天然气管道供气项目 |
续建 |
2015-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火电厂扩建2×1000MW发电机组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抽水蓄能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
新建 |
2016-2019 |
漳平市 |
新增 |
|
福建龙岩漳平龙车35kV配电化工程 |
新建 |
2016 |
漳平市 |
新增 |
|
110KV桂林变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和春220KV变电站项目 |
续建 |
2015-2016 |
漳平市 |
新增 |
|
长竤氧化锂铁磷高能量动力电池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和平加油站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电厂供热-林业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福建龙岩漳平灵地35kV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8-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35KV吾祠变电站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新桥110KV输变电工程 |
续建 |
2015-2016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35KV钱坂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永福兰田加油站 |
新建 |
2014-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c150加油站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110KV桂林变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3、水利 |
|||||
漳平市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南洋镇茶坑水库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岩高下洋小二型水库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上界蕉山水库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大柏坑水库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
漳平市溪南镇宝山水库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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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自来水第二水源及供水管网建设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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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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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赤水镇涵口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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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自来水厂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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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华口水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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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小杞水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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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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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溪水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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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二期)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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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盂水库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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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污水处理厂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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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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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童巧游乐场配套设施项目 |
新建 |
2015-2017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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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博览中心配套设施项目 |
续建 |
2014-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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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花都配套设施项目 |
续建 |
2013-2016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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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拱桥水源保护生态休闲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9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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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官田翡翠谷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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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九鹏溪三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5-2017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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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奇和洞遗址博物馆暨古人类奇和洞古人类旅游文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原漳平奇和洞国家遗址公园) |
新建 |
2015-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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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缘文化旅游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续建 |
2015-2019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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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平天台山生态文化旅游暨香寮中华文明传承创新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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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梅水坑温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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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堡景区配套设施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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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九龙江两岸景观带配套设施项目 |
新建 |
2016-2026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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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湿地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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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省级特色小镇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7-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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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界温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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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水仙茶文化主题公园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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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祠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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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鹏溪三期枫叶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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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奇和洞遗址博物馆暨古人类奇和洞古人类旅游文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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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闽台文化休闲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4-2018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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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弘故里生态休闲山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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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缘文化旅游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续建 |
2015-2019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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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拱桥水源保护生态休闲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9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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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闽西南旅游集散中心配套设施 |
新建 |
2016-2019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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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储备粮漳平直属库(搬迁重建)项目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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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铁塔站 |
新建 |
2015-2020 |
漳平市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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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5号)中所有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有关乡镇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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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中所有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有关乡镇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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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有关乡镇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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