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07-05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公安局温馨提醒:电动自行车支持“容缺办”
电动自行车骑行上路必须要先上好牌,登记上牌时需要车主提供合格证、购车发票等材料,但有车主反映由于购买时间长或是其他原因购车发票缺失。漳平市公安局温馨提醒:这类电动自行车支持“容缺办”,缺失发票也能上牌照!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容缺办理
1.缺失购车发票后需前往商家补开发票,之后,携带补开的发票及加盖销售门店公章的购车收据,就能办理车辆登记上牌;
2.补开购车发票办理登记上牌的,须车主本人到场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二、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提供:
1.车主居民身份证(非福建省内户籍居民须同时提供福建省内居住证,或漳平市营业执照);
2.发票等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在上述材料齐全后,即可携带车辆前往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服务窗口查验车辆(车辆应与合格证一致,不得改装),并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3:00-6:00(夏))。
三、咨询电话
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问题,欢迎市民拨打交警大队车驾管中队电话0597-7529611咨询。
四、交警提醒
漳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二轮电动车整治力度,严查无牌、套牌、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漳平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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