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16: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zp.gov.cn/)发改局专栏。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漳平市八一路105号漳平市政府三楼

  邮编:364400,电子邮箱:zp7532955@126.com

  联系方式:0597-7532955,传真:0597-75325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职能股室协作、纪检监察督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性和自觉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122条,其中部门预算(决算)2条,其他政府信息12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通过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市档案馆、图书馆,供市民查阅我局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重点领域信息方面,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工作情况0条、议案提案办理信息0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内职责、流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明确指引。在严格履行信息发布校核、审批机制基础上,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错敏字、错误链接等情况,严把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发展和改革局专栏及时对外发布。同时,及时更新政府外墙公开栏目内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内容。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由于人员调动等原因,新进工作人员对业务还不熟悉,公开信息主体多样,内容多元,信息量大等特点,导致出现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

  改进情况:强化干部队伍信息规范化业务能力。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及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将报送标准统一化,做到持续提升个人业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我局严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