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zp.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7-7532955,传真:0597-75325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力的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性和自觉性。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推进权责清单信息公开。2020年完成权责清单编制,梳理权责事项3类共45项。包括:行政许可6项,其他行政权力38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所有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市本级权限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其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市级权限内企业境内投资项目备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条件是指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条件为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投资建设市级核准权限内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的但通过政府预算安排除外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条件为除政府审批的投资项目、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项目、根据《核准目录》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之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联系信息等均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39条,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条;部门预算(决算)2条,其他政府信息3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通过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市档案馆、图书馆,供市民查阅我局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为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印发《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要求各股室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的发布管理,明确发改局局长为第一负责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遵循“谁产生、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完整、及时。定期对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内容发布进行全面核查。
(六)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和规范的通知》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并每月将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版、电子版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供市民查阅;同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形式、查询方法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4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 |
10 |
2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上级的政策类信息公开较少,不利于信息共享及公众对政策的获取。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行业职责,加强上级政策的宣传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