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02-0300-2024-00043
- 备注/文号:漳发改审〔2024〕10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1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菌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4〕100号
关于漳平市菌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申请给予漳平市菌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平市菌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代码:2411-350881-04-05-893304)。
二、建设地址:漳平市象湖镇、溪南镇、灵地乡、吾祠乡、新桥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菌稻轮作示范区、食用菌一体化生产项目、食用菌废弃物处理厂项目、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食用菌交易中心项目、食用菌电商直播基地项目、菌稻研学中心项目及乡村旅游与观光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5999.2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财政拨款及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一步细化,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1日
抄送: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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