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总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续期的报告》收悉。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你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继续按《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漳平市总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漳发改价〔2020〕08号)执行,有效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止。届时有新的政策,从其规定。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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