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2-01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分工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龙岩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调控、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管理等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有关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负责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转报国家、省、龙岩市管理权限的投资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和协调;加强上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并督促、推动规划实施。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工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全市综合性、长期性铁路建设规划研究;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创意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第三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规划,提出促进服务业(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对策建议;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开展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储备、推介工作;负责核准或转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承担综合分析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态势,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衔接社会事业领域相关发展政策、专项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研究提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绿色发展,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标准体系,配合推进龙岩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相关工作;研究全市项目融资重大问题,健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十一)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十二)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和省、龙岩市稳价控价的各项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管理省政府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授权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监测、调控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管理涉案、涉纪、涉税物品价格认定及复核裁定;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龙岩市有关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我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政策措施。提出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粮食与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市应急救灾有关物资储备,负责全市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报订粮食和物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保障全市军粮供应。
(十五)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粮食流通创新工作;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监管。
(十六)拟订省、龙岩市、漳平市年度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省、龙岩市、漳平市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省、龙岩市、漳平市重点项目的建设,跟踪省、龙岩市、漳平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调推进解决省、龙岩市、津平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七)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组织起草我市信息化(包括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
(十八)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设置15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二)综合股
(三)工业农业和生态环境股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五)经济体制改革股
(六)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股
(七)社会发展股
(八)服务业股
(九)行政审批股
(十)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十一)价格成本监审股
(十二)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十三)粮食安全和执法督查股
(十四)项目协调推进和区域经济股
(十五)项目建设运行股
(十六)人防股
(十七)支前股
设置5个事业单位
(一)漳平市项目协调中心
(二)漳平市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三)漳平市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漳平市价格认证中心。
(五)漳平市粮食发展服务中心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陈平超: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陈金明:分管综合股、经济体制改革股、社会事业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工作;具体落实国民经济计划草案、规划编制及实施、绩效管理考核(含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绩效考评)、社会事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为民办实事、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
党组成员林筱强:分管投资股、党委、党建工作。具体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债、项目协调推进督查、招投标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忠:分管价格收费与管理股、价格成本与监审股、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具体落实价格、对口支援、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平安综治、安全、工会、农村农业产业融合、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6·18活动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赖秋霖:分管营商环境、信用工作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招商引资
党组成员、副局长蓝秋蓉:分管人秘股、人防股、支前股,具体落实人事、财务、法治、信访、信息公开、妇联等工作。
漳平市第三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李东江:分管第三产业发展中心,具体落实服务业指标、企业培育、服务业项目发展等工作。
漳平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华金:分管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落实对口支援、老区苏区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漳平市八一路105号政府大楼3楼
电话:0597-7532955 传真:0597-7532520 邮编:3644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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